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6

26.主通过存在于地

26.主通过存在于地狱里的人当中的邪恶与虚假的结合提供这些功用。因为主的国不仅覆盖天堂,还覆盖地狱,是功用的国度。主的圣治规定,该国度中没有不履行功用,或作为功用的任何人或物。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属天的奥秘 #3464

3464.“将他们挖

3464.“将他们挖井的事告诉他,对他说,我们找到水了”表示通过这些事物或教义所获得的内层真理。这从“井”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井”是指圣言(3424节);“水”是指真理(2702节),也就是取自圣言的真理。因此,“将他们挖井的事告诉他”表示关于圣言,就是教义事物的源头;“对他说,我们找到水了”表示它们,即教义事物包含内层真理。如前所述(3451-3452节),取自圣言字义的一切教义事物都包含内层真理,因为圣言的字义就像一口有水的井,其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内义,这内义也存在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事物中。
至于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事物,情况是这样:当一个人拥有它们,同时照之生活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他自己里面。因为当他意识到外层真理时,与他同在的天使就意识到内层真理;他以这种方式通过教义事物与天堂相通,但这取决于他生活中的良善。例如,在领受圣餐时,如果他简单地出于“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这句话来思想主,那么与他同在的天使就会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为对主之爱对应于主的身体和饼,而对邻之仁对应于血和酒(1798, 2165, 2177, 2187节)。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一种情感就从天堂通过天使流入那时这个人所处的神圣状态,他照着他生活中的良善来接受这情感。
事实上,天使们与每个人一起住在他生命的情感中,因而住在对他生活所依照的教义事物的情感中,从不住在与他的生活不一致的教义事物中。如果他的生活与教义事物不一致,如他的情感是利用教义事物为自己获取地位和财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天使就会退离,地狱灵则住在这情感中。这些恶灵要么向他灌输对支持自我和世界的教义事物的确认,从而灌输一种虚假说服,或一种说服性信仰(这种虚假说服,或说服性信仰是这样:他根本不关心一件事是真还是假,只要人们的注意力被引向他自己,或它能迷惑其他人的心智即可),要么就夺走一切信,在这种情况下,挂在他嘴上的教义只是这些爱之火所激发和调制的声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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