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4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圣治 #209

209.值得注意的是

209.值得注意的是,当天堂向这种人打开,他们被告知,他们是疯狂的,并且这种疯狂也通过流注和光照而清楚显明给他们的感知时,他们却感觉受到了侮辱,并向自己关闭天堂,注视地面,而地面之下就是地狱。这种情形就发生在灵界那些尚在地狱之外,但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身上。这表明那些认为“我要是看见天堂,听见天使与我交谈,就会承认”的人犯了何等错误。他们的理解力可能会承认;然而,如果他们的意愿不承认,或不同意,他们自己就不会承认。因为意愿的爱将凡它想要的都吹入理解力,反过来不行。事实上,爱会摧毁理解力中凡不是来自它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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