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34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圣治 #184

184.这同样适用于

184.这同样适用于人因遗传所具有的其它邪恶,如通奸、欺诈、报复、亵渎等等。这些邪恶无一能被移走,除非思考并意愿它们的自由留给人,并且他能貌似凭自己移走它们。然而,他只有通过承认圣治,并乞求它作工除去邪恶,才能做到这一切。如果没有这种自由和圣治,这些邪恶就像封存在里面,没有清除的毒素,很快就会蔓延,并给整个系统带来死亡;它们也像心脏本身的疾病,能使整个身体很快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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