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0

210.⑺除非在人看

210.⑺除非在人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思考,凭自己管理一切,否则这些事没有一样能实现。我在前面(71-99, 174, 176节)已充分说明,人将不是人,除非在他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活着,因而凭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由此可推知,人若不貌似凭自己的谨慎管理与他的工作和生活有关的一切,就无法被圣治引导和管理;因为他就像一个人双手无力下垂,嘴张着,眼闭着,屏住呼吸,站在那里等待流注。如此他会剥夺自己的人性,就是他从他貌似凭自己活着、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觉察和感受中所获得的人性;还会剥夺自己的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而他全凭这两种官能而有别于动物。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经说明,没有这种表象,一个人将没有接受和回应的能力,从而没有永生。

因此,你若想被圣治引导,就把谨慎当作忠实管理雇主资产的仆人和雇工来使用。这种谨慎是赐予仆人做生意用的资财,他们必须报帐(路加福音19:13-28; 马太福音25:14-31)。谨慎本身在人看来似乎是他自己的,并且只要他将神与圣治的死敌,就是自我之爱关在他里面,就会以为它是自己的。这爱自每个人出生时就住在他的内层里面;如果你没有认出它(因为它不想被认出来),那么它就安然居住,并守住门,唯恐人打开它,主由此将它逐出。人只有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但又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才能打开这扇门。这就是与圣治行如一体的谨慎。


圣治 #145

145.⑸自我强迫不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圣治 #103

103.⑴每个人都有

103.⑴每个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此处思维的外在和内在,与外在人和内在人是一个意思,无非是指意愿和理解力的外在和内在;因为构成人的,是意愿和理解力。此外,由于意愿和理解力显现在思维中,所以我们采用了思维的外在和内在这样的术语。既然正是人的灵,而不是他的身体在意愿和理解,从而进行思考,那么可知,这外在和内在是指人之灵的外在和内在。身体活动,无论言语上的还是行为上的,无非是人之灵的内在和外在的一个结果,因为身体只是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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