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⑺主的圣治不断努力把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以便祂能将永生的幸福赐给人;这一切只能成就到邪恶及其欲望被移走的程度。主的圣治不断努力将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就是那被称为改造和重生的,人由此而拥有救恩,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7-45节)。谁不明白,与主结合就是永生和救恩?凡相信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创世记1:26-27),并知道何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的人都明白这一点。
凡具有正常理性的人,当他基于自己的理性思考,并愿意出于自己的自由思考时,谁会相信有本质上平等的三位神呢?谁会相信神性存在或神性本质能被分割呢?一位神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一点是能够想象并理解的,就像人能理解一位天使或一个人里面有灵魂、身体和它们所产生的生命一样。由于在一个位格里面的这三位一体唯独存在于主里面,所以可推知,凡结合都必须是与主的结合。运用你的理性自由思考一下,你就会看到在自己光中的这个真理。但首先要承认一位神、一个天堂和永生是真实存在的。
既然神为一,人自创造时就被造为祂的一个形像和样式,既然通过地狱之爱及其欲望,以及欲望的快乐,人已进入对一切邪恶的爱中,由此毁坏了他自己里面的神的形像和样式,那么可推知,主的圣治不断努力将人与祂自己,并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从而使人成为祂的形像。还可推知,主如此行,是为了祂能赐给人永生的幸福,因为这就是神性之爱的性质。
但主无法赐给人这些礼物,也无法使他成为祂自己的一个形像,除非人貌似凭自己将外在人中的罪移走;因为主不仅是神性之爱,还是神性智慧;神性之爱若不通过并照着自己的神性智慧,就什么也做不了。人无法照着神性智慧与主结合,从而被改造、重生和得救,除非他被允许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因为人由此而为人。凡符合主的神性智慧的,都属于祂的圣治。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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