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14

114.⑷没有人的帮

114.⑷没有人的帮助,主无法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所有基督教会都接受这个教义:人在靠近圣餐之前,要检查自己,要看到并承认自己的罪,要通过停止并弃绝邪恶进行悔改,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否则,罪不得赦免,他会受到诅咒。英国人虽持守唯信的教义,然而在圣餐礼的劝诫仪式中,他们公开教导要自我检查,承认和忏悔罪,悔改并开始新生活。他们用这些话来威胁那些不这样做的人:如果他们不悔改,魔鬼就会像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他们,使他们充满一切罪孽,毁灭身体和灵魂。德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也持守唯信的教义,但在圣餐礼的劝诫仪式中也有这样的教导,同样威胁说:所有这样的人都会因混合神圣和亵渎而遭受地狱的惩罚和永恒的诅咒。牧师会在那些即将领受圣餐的人面前大声宣读这一切,人们也听见这些话,完全承认事实就是这样。

然而,当这些人在同一天听了关于唯信的讲道,同时听见说律法不定他们的罪,因为主已为他们成全了律法,除了邀功的东西外,他们凭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因此他们的行为丝毫无助于他们的救恩,只有他们的信有助于救恩时,他们回到家就完全忘了他们先前的忏悔,事实上将其撇弃到他们只想着关于唯信的那个讲道的地步。那么哪种教导是真的呢?是第一个还是第二个?两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不可能都是真的。如一种观点认为,若不自我检查,认识、承认、忏悔并放弃罪,因而不悔改,就没有罪的赦免,因而没有救恩,只有永恒的诅咒。另一种观点认为,像这样的事丝毫无助于救恩,因为主已通过十字架受难为世人的一切罪,为那些有信的人作了赎价;只要我们有信,确信这是真的,并信靠主功德的转稼,就没有罪了,在神面前看上去就像那些把脸洗得发亮的人。由此清楚可知,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共同宗教信仰是:人要检查自己,要看见并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停止它们;否则就没有救恩,只有诅咒。此外,这也是一个神性真理本身,这一点从圣言中吩咐人悔改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路加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9)

又:

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3, 5)

马可福音:

耶稣传讲神国的福音。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4-15)

又:

耶稣差遣祂的门徒出去,他们就出去传道,叫人悔改。(马可福音6:12)

路加福音:

耶稣对使徒说,要向所有民族传悔改、赦罪的道。(路加福音24:47)

马可福音:

约翰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马可福音1:4; 路加福音3:3)

用某种理解力想想这一点;你若有宗教信仰,就会发现,从罪中悔改就是通往天堂的路,与悔改分离的信不是真正的信,那些因不悔改而没有信的人在通往地狱的路上。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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