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6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如罪的邪恶;只有这样,主才能移走内在人中的邪恶,同时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100.单凭理性,谁都能明白,作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的主不可能进入人,除非他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被移走。因为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虚假是真理的对立面,两个对立面决不能混在一起;而是当一方接近另一方时,争战就会发生,这场争战会持续到一方让位于另一方为止。这时,屈服的那一方会离开,另一方则取而代之。天堂与地狱,或主与魔鬼就处在这种对立之中。出于理性,谁会以为主能进入魔鬼掌权的地方,天堂能在地狱所在的地方?出于赋予每个神志正常之人的理性,谁看不出为了主进入,魔鬼必须逐出?或为了天堂进入,地狱必须逐出?
亚伯拉罕从天上对阴间的财主所说的话就表示这种对立:
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邪恶本身就是地狱,良善本身就是天堂;或也可说,邪恶本身就是魔鬼,良善本身就是主。凡被邪恶掌控的人都是最小形式的地狱,凡被良善掌控的人都是最小形式的天堂。既然是这样,那么在两者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至于从这边不能过到那边的情况下,天堂如何能进入地狱呢?由此可推知,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逐出地狱,主与天堂才能进入。
74.⑵凡一个人出于自由所行的,无论是否理性,只要符合他的理性,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想要清楚说明人所特有的理性和自由是什么,最好的方式就是对比人和动物。因为动物没有理性或理解能力,也没有自由或自由意愿的能力。因此,它们没有理解力或意愿;取代理解力的是它们所拥有的知识;取代意愿的,是它们所拥有的情感;这两者都是属世的。它们因没有这两种官能,故没有思维;取代思维的是它们所拥有的内在视觉,这内在视觉通过对应而与它们的外在视觉构成一体。
每种情感都有自己像配偶一样的同伴。属世之爱的情感有知识,属灵之爱的情感有理解力,属天之爱的情感有智慧。因为一种情感若没有如配偶那样的同伴,就什么也不是;它就像没有显现的存在,或没有形式的物质,它们都没有任何属性。这就是为何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涉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某种东西,如前面多处所说明的。动物有一种情感和知识的婚姻,它们的情感属于属世良善,知识属于属世真理。
由于动物的情感和知识完全行如一体,并且它们的情感不能被提升超越它们的知识,它们的知识也不能超越它们的情感,而是当被提升时,两者一起被提升;还由于它们没有能被提升所进入的属灵心智,或属灵心智的光和热,所以它们没有理解能力,即理性,也没有自由意愿的能力,即自由,只有属世情感及其知识。它们所拥有的属世情感,是一种对觅食、筑巢或窝,繁衍后代、逃避或躲避伤害的情感,连同这种情感所需的一切知识。这就是它们的生命状态,所以它们不能思考:“我想这样或不想这样;我知道这个或不知道这个”;更不能思考:“我理解这个,我爱这个”;它们只是出于其情感通过其知识被左右,没有理性或自由。这种“左右”不是来自自然界,而是来自灵界,因为自然界中的事物无不与灵界有关。产生结果的一切原因都来自灵界。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下文(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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