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00

第6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6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要貌似凭自己移走外在人中如罪的邪恶;只有这样,主才能移走内在人中的邪恶,同时移走外在人中的邪恶

100.单凭理性,谁都能明白,作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的主不可能进入人,除非他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被移走。因为邪恶是良善的对立面,虚假是真理的对立面,两个对立面决不能混在一起;而是当一方接近另一方时,争战就会发生,这场争战会持续到一方让位于另一方为止。这时,屈服的那一方会离开,另一方则取而代之。天堂与地狱,或主与魔鬼就处在这种对立之中。出于理性,谁会以为主能进入魔鬼掌权的地方,天堂能在地狱所在的地方?出于赋予每个神志正常之人的理性,谁看不出为了主进入,魔鬼必须逐出?或为了天堂进入,地狱必须逐出?

亚伯拉罕从天上对阴间的财主所说的话就表示这种对立:

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邪恶本身就是地狱,良善本身就是天堂;或也可说,邪恶本身就是魔鬼,良善本身就是主。凡被邪恶掌控的人都是最小形式的地狱,凡被良善掌控的人都是最小形式的天堂。既然是这样,那么在两者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至于从这边不能过到那边的情况下,天堂如何能进入地狱呢?由此可推知,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地逐出地狱,主与天堂才能进入。


圣治 #120

120.人对自己的心

120.人对自己的心智或内在人的内在状态一无所知。尽管那里有无限事物,但其中没有一样进入他的意识。因为人思维的内在,或他的内在人就是他的灵本身;它里面的事物和身体里面的一样是无限的,数不胜数,甚至更加数不胜数。事实上,人的灵在形式上就是一个人,属于它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人体内的一切事物。由于人凭感觉无法知道他的心智或灵魂在身体的一切事物中联合和分别运作的方式,所以他也不知道主以哪种方式在他的心智或灵魂的一切事物,或他灵的一切事物中运作。这种运作是持续不断的;人没有参与其中,然而,只要人使他的外在人保持关闭,主就无法将人从他的灵或内在人中的恶欲中洁净出来。人通过邪恶使他的外在人保持关闭,其中每种邪恶在他看来似乎是一个事物,然而每种邪恶里面都有无限事物。当人将如同一个事物的一个邪恶移走时,主就会把它里面的无限事物都移走。这就是“主把人从内在人中的恶欲和外在人中的邪恶本身中洁净出来”这句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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