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254.“因为你创造了万物,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而存在、被创造”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被造和形成,以及人的改造和重生,都是出于主的神性之爱藉其神性智慧,或其神性良善藉其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因为“创造”表示藉神性真理改造和重生,“主的旨意”表示神性良善。无论你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还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意思都一样。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智慧。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皆出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事实上,这个世界就是出于它们而被造的。这在《圣爱与圣智》一书有大量说明,该书还说明,爱与良善属于意愿,而智慧与真理属于认知。由此明显可知,“主的旨意”是指主的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
在圣言中,“创造”表示改造和重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中间重新有坚定的灵。(诗篇51:10)
你张手,它们饱得美食;你发出你的灵,它们便受造。(诗篇104:28, 30)
将来受造的民,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02:18)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欢喜快乐;看哪,我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以赛亚书65:17-18)
耶和华创造诸天,将地铺开,赐气息给地上的民,又赐灵给行在其上的。(以赛亚书42:5; 45:12, 18)
雅各啊,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啊,形成你的那位,现在如此说,我救赎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以赛亚书43:1, 7)
它们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预备齐全的;你从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后来在你中间又察出不义。(以西结书 28:13, 15)
这些话论及推罗王,推罗王表示那些因神性真理而具有聪明的人。
好叫他们看见,知道,思想,明白,这是耶和华的手所作的,是以色列的圣者所造的。(以赛亚书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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