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303.就属天之义而言,这条诫命表示与主结合,由于出离地狱得到保护而通向平安。安息表示休息,在至高义上表示“平安”(peace)。因此,主被称为“和平之君”,祂称祂自己为平安。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以赛亚书9:6,7)
耶稣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4:27)
耶稣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约翰福音16:33)
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以赛亚书52:7)
耶和华救赎我命,使我得享平安。(诗篇55:18)
公义的果效必是平安;公义的效验必是平稳,直到永远。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稳的住处、平静的安歇所。(以赛亚书32:17,18)
耶稣对所差遣的七十人说:“无论进哪一家,先要说:‘愿这一家平安。’那里若有当得平安的人,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路加福音10:5,6;马太福音10:12,13,14)
耶和华将平安赐给祂的百姓;公义与平安彼此相亲。(诗篇85:8,10)当主自己向门徒们显示时,祂说:“愿你们平安”。(约翰福音20:19,21,26)
而且,《以赛亚书》(65,66章等)论述了主把他们所带入的平安状态。将被带入这种状态的人就是那些被接纳到新教会,也就是主当前正在建立的新教会之人。从《天堂与地狱》(284-290节)一书可以看出,天堂天使和那些在主内之人所享有这种平安,其本质如何。综上所述,明显可知为何主称祂自己为安息日之主,也就是安息与平安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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