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287.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十诫被称为首要律法,因为它们囊括了教义与生活的一切,不仅包括涉及神的一切事,还包括涉及人的一切事。因此,这律法被刻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涉及神,另一块涉及人。人们也都知道,属教义与生活的一切都与爱神爱邻有关;属于这些爱的一切都包含在十诫中。整部圣言并没有教导别的,这一事实从主的这些话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其次要爱邻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5-37,40)
律法和先知表整部圣言。还有: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这样行,就必活着。(路加福音10:25-28)
由于爱神爱邻是圣言的全部,而十诫的第一块石版概括地包含对神之爱的全部,第二块则包含对邻之爱的全部,故可知这两块石版包含教义与生活的全部。看看这两块石版就清楚明白,它们以这种方式联结:神通过祂的石版关注人,人通过他的石版反过来关注神,因此这种关注是相互的,也就是说,神这一方从未停止关注人,也从未停止实施其救恩所必需的行动;若人接受并行出写在他石版上的事,一种相互联结就产生了。然后,照主应许给律法师的话说:“你这样行,就必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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