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384.由于心智的一切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身体的一切都与心和肺有关,所以头里面有两个脑半球,这两个脑半球就像意愿和理解力一样彼此不同。小脑主要是意愿的器官,大脑主要是理解力的器官。身体里面的心和肺同样与其它器官分开。它们通过隔膜分开,并被包裹在其称为胸膜的覆盖物中,它们形成身体中被称为胸的那一部分。身体的其余部分,被称为肢体、器官和内脏;在它们里面,这两者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这些部分成双成对地存在,如手臂和手,腰和腿,眼和鼻,以及体内的肾脏、输尿管和睾丸。即使不成对的器官也被分成左右两部分,包括脑本身分为两个脑半球,心分为两个心室,肺分为两个肺叶。此外,这些器官的右半部分与真理之良善有关,左半部分与良善之真理有关。或也可说,右半部分与产生智慧之真理的爱之良善有关,左半部分与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智慧之真理有关。由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相互的,并且两者通过这种结合仿佛合而为一,所以人里面这些成对的部分在它们的功能、活动和感知上一起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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