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3.由于意愿和理解力是接受爱和智慧的容器,所以这两者是有机形式,或由最纯净的物质组织起来的形式;因为它们要成为接受的容器,就必须具有这种性质。至于它们的组织结构不为肉眼所察觉,这并不重要。它隐藏太深,以至于看不见,哪怕用显微镜放大也是看不见。最小的昆虫也是太小,以至于看不见;然而,它们却拥有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因为它们有感觉、会行走和飞行。它们还拥有脑、心脏、肺管和内脏,一些敏锐的观察者从通过显微镜所观察到的它们的解剖结构发现了这一点。既然肉眼连小昆虫本身都看不见,更不用说构成它们的内脏了,然而又不可否认,它们是有组织的,甚至连它们里面的每一个粒子也都是有组织的,那么又怎能说,被称为意愿和理解力的爱和智慧的这两个容器,不是有机形式呢?
爱和智慧,也就是来自主的生命,怎能作用于一个非接受主体,或某种没有物质存在的东西呢?没有有机形式,思维如何能存在呢?如果思维不存在,又如何从思维说话呢?头脑不就是思维在其每个部分上都完整而有组织地呈现出来的地方吗?有机形式本身在那里甚至不为肉眼所见;在其最初成分中的意愿和理解力的容器,在灰质中是清晰可见的,在那里会清楚看到小腺体状的成分(对此,可参看366节)。请不要认为这些东西存在于真空之中。真空就是无,无中什么也不会发生,从无中出来的是无(关于真空的概念,可参看82节)。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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