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365

365.⑵人的生命就

365.⑵人的生命就存在于脑里面它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的衍生成分中。我们所说的最初成分是指它的最初形式,衍生成分是指由最初成分产生并形成的形式。最初成分中的生命是指意愿和理解力。这两者就是那存在于脑里面它们的最初成分中,以及身体里面它们的衍生成分中的东西。生命的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存在于脑里面,这一点从以下几点明显可知:

①人的感觉本身。因为当人集中精力思考时,就感觉自己在脑里面思考。他似乎把眼睛的视力向内拉,皱紧眉头,感觉自己的沉思就在里面,尤其在前额里面,稍微向上之处。

②人在子宫里的形成过程。因为脑或头部首先发育,此后有一段时间甚至比身子还大。

③头在上、身子在下;这是按照高级事物作用于低级事物的秩序,反过来不行。

④当脑受到损伤,无论是在子宫里,还是因伤或疾病,或由于过度紧张时,思维就会受损、削弱,有时心智会错乱。

⑤身体的一切外在感觉,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连同普遍的触觉,还有言语,都位于头的前面部分,就是我们所说的脸,并通过纤维与脑直接相通,并由此获得自己的感觉和活跃的生命。

⑥正因如此,与爱有关的情感以某种形像显现在脸上,与智慧有关的思维以某种形像显现在眼睛里。

⑦从解剖学研究也可以知道,所有纤维都是从脑通过颈部降至身体的,没有一根是从身体通过颈部升至脑的。纤维在哪里存在于它们的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中,生命就在哪里存在于它的最初成分或最初形式中。谁能否认生命起源于纤维起源之处?

⑧问问凡有普遍感知的人,思维居于何处,或他在哪里思考,他会回答说,在头脑里。然后招呼某个将灵魂的位置要么放在某个腺体,要么放在心脏,或其它什么地方的人,问他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在哪里存在于它们的最初形式中,它们是不是在脑里面,他会回答说,不在那里,或说他不知道。这种无知的原因可见于前文(361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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