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3.⑴爱和智慧,以及由此而来的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几乎没有人知道生命是什么。当有人思想生命时,觉得它似乎是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对这种东西是不可能有什么概念的。它似乎是这种东西,是因为人们不知道唯独神是生命,并且祂的生命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由此明显可知,人里面的生命不是别的,正是爱和智慧,这生命照着人接受这爱和智慧的程度而在他里面。众所周知,太阳发出热和光,宇宙万物是接受者,并照着它们接受这热和光的程度而变得温暖和明亮。从主所在的太阳发出的热和光也是这样,它发出的热是爱,发出的光是智慧,如第二部分所示。因此,生命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这两者。
来自主的爱和智慧就是生命,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一个人会随着他里面的爱的衰退而变得无精打采,随着智慧的衰退而变得愚蠢迟钝;倘若它们真的完全衰退了,他就不再存活。爱有许多属性,这些属性被赋予另外的名称,因为它们是爱的衍生物,如情感、渴望和欲望,以及它们的快乐和享受。智慧也有许多属性,如感知、反思、回忆、思考,以及对某事的注意。此外,爱和智慧一起同样有许多属性,如同意、结论和行动的决心等等。事实上,所有这些都是两者的属性,只是它们从占主导地位并且更接近这两者的那个属性而得名。
最后从这两者衍生出来的是感觉,也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以及它们的快乐和满足。按照表象,是眼睛在看;但其实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因此,看也论及理解力。按照表象,是耳朵在听;但其实是理解力通过耳朵在听;因此,听也论及注意和听从,注意和听从是理解力的功能。按照表象,是鼻子在闻,舌头在尝;但其实是理解力用它的感知在闻和尝;因此,闻和尝也论及感知。其它例子也是如此。这一切现象的源头都是爱和智慧;由此可见,这两者构成人的生命。
282.全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和作假证是邪恶的,并且若不立法遏制这些罪恶,国家、共和国、一切形式的社会组织都将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罪恶?因此,可能有人会感到奇怪,耶和华竟亲自以如此神奇的方式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神性律法;违反这些律法不仅是向邻人,或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所以,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发也就成为宗教律法。显然,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旨在成为宗教诫命,也就是为了得救而必须做的事。不过,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我必须先陈明它们的神圣,以清楚说明它们具有宗教色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