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4.谁都能根据自然界中所看到的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如他会发现:毛虫为满足某种欲望而寻求并渴望将它们在地上的状态变为更类似于天堂的状态;为此,它们会爬进角落,把自己包裹起来,就像进入一个子宫,以便重生;然后在那里逐渐变成茧、蛹、龄虫、若虫,最后成蝶;经过这一系列变形之后,它们各按其类,装扮上美丽的翅膀,飞入空中,仿佛飞到自己的天堂,在那里嬉戏玩耍,婚配,产卵,为自己预备后代;与此同时,它们靠花朵所带来的愉悦和甜蜜的食物来维持自己。凡从自然界中所看到的事物来确认支持神性的人,谁不能在如毛虫这样的生物中看到人的尘世状态的某种形像?在如蝴蝶这样的生物中看到天堂状态的某种形像?另一方面,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的人的确看到这些事,但他们把人的天堂状态抛诸脑后,故将这些事称为纯粹的自然本能。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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