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0.有些人将某些可见事物归因于自然界是情有可原的。原因有二:其一,他们根本不知道主所在的天堂太阳和由此而来的流注,也不知道灵界及其状态,甚至不知道它与人类同在。所以,他们不能不认为属灵之物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而认为天使要么在以太或平流层中,要么在星星里面;而魔鬼是人的邪恶,倘若真的存在,要么在空气中,要么在地的深处;还认为,死后,人的灵魂要么在地中心,要么在某个不确定的地方,直到审判之日;以及他们因对灵界及其太阳的无知而被自己的幻想说服相信的其它类似的事。
其二,他们无法知道神性如何能产生出现在地上的一切事物,地上不仅有好的事物,也有坏的事物;他们害怕确认这个观念,唯恐将坏的事物也归于神,对神形成物质性的概念,并将神与自然界合为一体,从而混淆这两者。鉴于这两个原因,那些以为自然界通过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她的能力而产生可见事物的人,是值得原谅的。
然而,那些因确认支持自然而使自己成为无神论者的人,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他们本可以确认支持神性。无知的确值得原谅,但并不能除去已确认的虚假;因为这虚假与邪恶,因而与地狱绑在了一起。因此,那些确认支持自然,甚至到了将神性与自然界分离的地步之人,认为什么都不算罪,因为一切罪都反对神性,而他们已经将这神性分离出去,并弃绝之;那些在灵里认为什么都不算罪的人,死后成为灵人时,因受地狱奴役而照着他们所放纵的欲望冲进令人发指的罪恶中。
285.该律法因是联结主与人,并人与主的工具,故被称为“约”和“证言”(Testimony)。之所以被称为“约”,是因为它产生结合,之所以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确认约定的条款。在圣言中,“约”表示结合,而“证言”表示对条约的确认和见证。这就是为何石版有两块,一块适用于神,另一块适用于人。结合是主成就的,不过,前提是人必须实践写给他的那块石版上的条约。主一直临在,并想要进入;而人必须凭主所赐予他的自由意志向祂开放,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刻有律法的那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存放它们的柜子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参看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21;启示录11:19等)。由于“约”表结合,故经上论到主说,祂将成为“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9);祂还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因此,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因为立约是为了爱、友好、联系和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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