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⑵为恶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地狱,为善用的一切事物皆在天堂。在能够明白出现在地上的一切恶用不是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天堂和地狱。若不了解这一切,人有可能将恶用和善用都归于主,以为两者共同起源于创造;或将它们归于自然界,将它们的起源归于自然界的太阳。这两个错误会使人误入歧途,除非他知道,凡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无不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和起源,并且良善来自主,邪恶来自魔鬼,也就是来自地狱。我们所说的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
出现在天堂的一切事物皆为善用(对此,可参看336节)。出现在地狱的一切事物皆为恶用(对此,可参看338节,那里列举了它们)。后者包括各种野生动物,如蛇、蝎、大蛇、鳄鱼、虎、狼、狐狸、野猪、鹰鸮、仓鸮、尖叫鸮或猫头鹰、蝙蝠、大鼠小鼠、青蛙、蝗虫、蜘蛛和多种有毒昆虫;还有铁杉和乌头,各种有毒物,以及地上的植物和物质里面的致命毒物;总之,就是对人有害和致命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活生生地出现在地狱,和那些出现在地上、地里面的事物一样真实。虽说它们出现在那里,但仍不像在地上那样存在于那里,因为它们只是从居民的恶爱涌出,并以这种形式呈现在他人面前的欲望的对应形式。
由于这些就是出现在地狱里的那类事物,所以地狱也充满恶臭,如尸体、粪便、尿液和腐烂的恶臭,但那里的恶魔们却以之为乐,如同动物以恶臭之物为乐一样。由此可见,自然界中的类似事物不是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起源,也不是从一开始就被创造出来的,亦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而是起源于地狱。它们不是由自然界通过它的太阳产生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事物流入属世事物,而不是反过来。它们也不是起源于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地狱不是起源于主,所以凡与地狱居民的邪恶相对应的事物,也不是起源于主。
3.13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
242.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天堂的太阳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第二部分所论述的),光和热从它发出:光来自它的智慧,热来自它的爱;光是传送智慧的容器,热是传送爱的容器;人进入智慧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光到何种程度;进入爱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热到何种程度。从前面的论证还明显可知,光有三个层级,热有三个层级,也就是智慧的三个层级和爱的三个层级;这些层级在人里面得以形成,是为了使他能成为接受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接受主的容器。此处要说明的一点是,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换句话说,人甚至能接受第三层级的智慧,但不能接受爱,除非他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或换言之,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但他的意愿不能,除非他避恶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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