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分散在全球各地、被称为一个团契的教会也是这样,因为它就像一个头下面的一个身体。众所周知,头可随意支配它下面的身体;因为理解力和意愿居于头脑;身体受理解力和意愿驱使进入行为,以致身体无非是一个顺从的仆人。正如身体离了头脑中的理解力和意愿什么也做不了,教会离了神照样什么也做不了。身体看似自己行动,如手脚看似自己活动,或口舌看似自己口齿清晰;而事实上,它们丝毫不是凭自己行动,而是凭头脑中意愿的情感和随之理解力的思维行动。假如一个身体有数个头,每个头都照自己的理解力和自己的意愿自由行动,这样的身体能持续存在吗?因为一个头所具有的那种一致性绝无可能存在于数个头之间。教会是这样,由无数天使构成的天堂也是这样。所有天使若非仰望同一位神,就会彼此分离,天堂也会分崩离析。因此,天堂天使仅仅思及多神,就会立刻被分离出去;事实上,他会被扔到天堂的最边缘,然后沉下去。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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