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5.我们已大体说了说高度层级的三重上升,然而却无法在此详细讨论这些层级,因为如前一章所述,这些层级存在于最大和最小事物中;只能说,爱的一切成分,由此而来的智慧的一切成分,以及来自两者的功用的一切成分,里面都有这种层级。在主里面,所有这些层级都是无限的,而在天使和世人里面,它们都是有限的。不过,若不逐一加以阐述,就无法描述和解释这些层级如何存在于爱、智慧和功用中。
224.爱和智慧,情感和思维,甚至任何思维观念,其最小元素无不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因为爱和智慧是物质和形式(如50—53节所示),情感和思维同样如此。没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形式是不存在的,如前所述,故可推知,这些层级同样存在于它们里面。事实上,将爱和智慧,或情感和思维从拥有形式的物质中分离出来,就是毁灭它们,把它们化为乌有,因为它们不可能脱离其主体而存在。确切地说,它们是这些主体的状态,在其变化中为人所感知,这些状态使得它们可见。
1.9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
34.神-人里面的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4—16节)。由于神性存在是神性之爱,神性显现是神性智慧,所以这些同样是有区别的一体。之所以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是因为爱与智慧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却又如此结合,以致爱属于智慧,智慧属于爱。因为爱在智慧中存在,智慧在爱中显现。此外,由于智慧从爱中获得其显现(参看15节),所以神性智慧也是存在。由此可知,爱与智慧合起来时是神性存在,区分开时爱被称为神性存在,智慧被称为神性显现。这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天使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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