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2

22.神-人里面的无

22.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这一点可在人里面,如透过一面镜子般看出来。如前所述,人里面有许多,甚至无数事物;但人仍感觉它们如同一个。凭感觉,他对自己的脑、心、肺、肝、脾、胰一无所知,同样对眼、耳、舌、胃、生殖器,以及其余器官里面的无数事物一无所知。正因他无法凭感觉知道这些事物,所以在他自己看来,他如同一个整体。原因在于,所有这些都处于这样一个形式,以致一无所缺;因为它是从神-人那里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如4—6节所示)。处于这种形式的所有事物的秩序和关联造成的感觉和由此而来的观念是:它们似乎没有那么多,也并非不计其数,而是一个。由此可以推断,在人里面似乎构成一体的许多、甚至无数事物在真正的人,也就是神里面是有区别的一体,甚至是区别最为显著的一体。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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