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创造通过上述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不断朝这个最终目的发展,因为这三者同样存在于主造物主里面,如刚才所述;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朝最终目的发展的总体过程中,受造宇宙相对来说是中间目的。因为功用的形式不断被主造物主照它们的秩序从大地提升到人那里;就肉体而言,人也来自大地。然后,人通过从主接受爱与智慧而被提升。此外,为叫人能接受爱与智慧,所有方法都已被提供;人也如此被造以至于能接受它们,只要他愿意。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即便只是大体上),创造的目的在最表层的事物中取得形式;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回归造物主,并能有结合。
1.2唯独神,因而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天使和世人是生命的接受者
4.这一点在《圣治》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两本书已予以充分阐述。此处仅说明:主,即宇宙之神,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而世人与天使是被造的和有限的。主因是非创造的和无限的,故是被称为“耶和华”的存在本身,是生命本身或祂本身就是生命。没有人能直接从非创造者、无限者、存在本身和生命本身被造,因为神性是一体不可分割的。相反,人的创造必须来自已经被造和有限的事物,并且这些事物被如此形成,以便神性能居于其中。
世人与天使就是如此被造,故是生命的接受者。因此,人若任由自己被误导,以至于认为他不是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就无法摆脱他是神的想法。人感觉自己就是生命,从而相信自己的确是生命,是由幻觉造成的;因为主因在工具因中只会被感知为与工具因一体。主在自己有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就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祂还声称,祂是生命本身(约翰福音11:25;14:6)。由于生命与爱为一(这从1-2节所述明显看出来),故可知,主既是生命本身,那么也是爱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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