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9.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遍及整个受造宇宙,既在它的最大事物中,也在它的最小事物中。它们在受造宇宙的最大和最小事物中,是因为它们在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之主里面。不过,由于主是无限的,并且有限事物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如17-22节所示),所以在祂及其无限里面的这三者是有区别的一体。正因如此,从祂的存在而被造,就其功用而言为祂形像的宇宙,拥有这三者在它的一切事物里面,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SS7.这些层级之间的区别无从得知,除非了解对应关系。因为这三个层级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或在先的、在后的和最后的那样彼此截然不同。然而,它们通过对应关系构成一体,因为属世之物既对应于属灵之物,也对应于属天之物。至于何为对应关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87—102节);以及天堂与地上的一切的对应关系(103—115节)。详情可参看下面从圣言中引用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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