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众所周知,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为凡理解力所思考的,嘴里就说出来;凡意愿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一种形式。由于形式也论及理解力和意愿,故显而易见,身体的形式是对应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形式。不过,此处不是描述各自形式的性质的地方;只能说,每种形式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两边的无数元素都行如一体,因为它们相互对应。正因如此,心智(也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可任意支配身体,因而完全就像自己支配自己。由此可知,心智的内层与身体的内层行如一体,心智的外层与身体的外层行如一体。等到论述生命层级时,我们会进一步详述心智的内层和身体的内层。
SS29.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完善之物,还表示同步的整体,或全部。由于这就是数字三的含义,所以当圣言想要表达这种含义时,就采用这个数字;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
耶和华三次呼唤撒母耳,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撒母耳记上3:1–8)
大卫告诉约拿单,他要藏在田野三天;约拿单后来向磐石旁边射三箭;大卫在约拿单面前,叩拜三次。(撒母耳记上20:5, 12–41)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以利亚吩咐他们在燔祭上倒水三次。(列王纪上18:34)
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耶稣对彼得说,你要三次否认我。(马太福音26:34)
主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
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
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翰福音2:19; 马太福音26:61)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44)
耶稣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
此外,还有许多经文提到了数字“三”;凡提到它的地方,所论述的都是一项已经结束和完整的工作,因为这就是数字“三”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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