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在灵界,方位不是由显为太阳的主创造的,而是由天使照其接受创造的
124.我们说过,天使彼此分开居住:有的住在东方,有的住在西方,有的住在南方,有的住在北方。住在东方的人处于爱的较高层级,住在西方的人处于爱的较低层级;住在南方的人处于智慧之光中,住在北方的人处于智慧的相对幽暗中。居所的这种多样性看似由显为太阳的主造成的,其实是由天使造成的。主在这位天使里面所在爱与智慧的层级并不比在那位天使里面的更大或更小;也就是说,显为太阳的主在这位天使里面所在热与光的层级并不比在那位天使里面的更大或更小,因为祂处处都是一样的。但天使对祂的接受却彼此不同;这使得他们彼此之间好像有或远或近的距离,在方位上也各不相同。由此可推知,在灵界,方位无非是对爱与智慧的各种不同程度的接受,因而是对来自显为太阳的主之热与光的各种不同程度的接受。这一事实从前面的说明(参看108-112节)清楚看出来,即:在灵界,距离只是表象。
3.11主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人里面的这三个层级是有限和受造的
230.主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因为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如前所示);主因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故也是功用本身。因为爱以功用为它的目的,并通过智慧产生功用。事实上,没有功用,爱和智慧就没有边界或终点,也就是说,没有自己的家或住所。因此,若没有爱和智慧可以居于其中,或表达它们的功用,它们就谈不上有存在和形式。这三者构成生命主体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就像最初目的,被称为原因的中间目的和被称为结果的最终目的。目的、原因和结果构成三个高度层级,对此,我们已在前文予以说明和详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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