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八、天堂与地狱
230.有两样事物构成一个人的灵之生命,即爱和信。爱构成其意愿的生命,信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对良善的爱和来自这爱的对真理的信构成天堂的生命,对邪恶的爱和来自这爱的对虚假的信构成地狱的生命。
500.当提及意愿和思维时,意愿也指情感和爱,以及源于情感和爱的一切快乐和愉悦,因为这些都可追溯到作为其主体或基础的意愿。凡人所意愿的,他都热爱,并感觉快乐或愉悦;另一方面,凡人所热爱并感觉快乐或愉悦的,他都去意愿。而思维是指人用来支持其情感或爱的一切,因为思维无非是意愿的形式,或意愿出现在光里所凭借的手段。该形式通过各种理性分析构建而成,而理性分析来源于灵界,实际上属于人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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