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在论述新耶路撒冷及其教义之前,有必要说一说新天新地。《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已经说明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表示什么。它们过去,也就是最后审判完成之后,紧接着主就创造或形成了一个新天堂。该天堂是由自主降世直到审判之时所有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构成的,因为唯独这些人是天堂的形式。事实上,主导一切关系和交流的天堂形式是从主发出的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形式;就其灵而言,人通过照神性真理生活而获得该形式。这是天堂形式的源头,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0-212节),所有天使都是天堂的形式(HH51-58, 73-77节)。
从这些事可知是哪些人构成新天堂,并由此可知新天堂是何性质,即:它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凡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都爱邻如己,并通过爱与邻舍结合。这种结合是互惠和相互的,因为在灵界,爱就是结合。因此,当所有人都基于同一个原则行动时,那么一致或说一个心智就由照着天堂形式结合在一起的许多人,甚至无数人产生了。人们以这种方式合而为一,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把他们分离或分开;相反,每个事物都把他们联系并结合起来。
1607.“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表示天国,它将是主的。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此处即“迦南地”(因为经上说“你所看见的地”)是指天国。事实上,迦南地既代表主在天上的国,也就是天堂,也代表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前面(1, 115, 620, 1025:4, 1066, 1413, 1437, 1585节)数次讨论过“地(或陆地)”的这一含义。天上和地上的国都被赐予主,这一点从圣言的各个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英雄、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他们把祂引近祂面前。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使各民、各族和各语言的人都侍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也说了同样的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正如你曾赐给儿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3)
“坐在右手边”具有同样的含义,如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至于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人子,要知道,主早在降世之前就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上的一切,因为祂是永恒的神,祂是耶和华,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指出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同一福音书:
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事实上,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来说,祂就是耶和华和神,他们看见过祂。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来说,祂也是耶和华和神;祂就是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所代表的那一位,也是他们所敬拜的那一位。但主之所以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就好像直到那时,那权柄才是祂的,是因为“人子”表示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其人性或人身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合一后,也成为耶和华,同时拥有权柄;在祂得了荣耀,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通过与神性本质合一而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从而同样成为神性和耶和华之前,这是不可能的事,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宣称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前面从但以理书引用的经文中,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就是外在人,同样被称为“人子”;论到这人性或人身本质,从以赛亚书引用的经文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现在看到并得到应许:天国要赐给祂,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也要赐给祂;这一事实就是“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的含义。这是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而为一之前;而这种合一则发生在祂战胜魔鬼和地狱,也就是凭祂自己的大能和力量逐出一切邪恶之时,唯独邪恶造成分离。
5335.“约瑟年三十岁”表余剩的数量完整之时的状态。这从“三十”和“岁”的含义清楚可知:“三十”是指余剩的完整数目,如下文所述;“岁”(即年)是指状态(参看482, 487, 488, 493, 893节)。在圣言中,“三十”这个数字表示些许争战的存在,还表示余剩的完整数目。它之所以具有这种双重含义,是因为它是由五和六,或三和十相乘得来的。当是五和六的乘积时,它表示些许争战的存在(2276节),因为“五”表示些许(4638, 5291节),“六”表示争战(720, 730, 737, 900, 1709节);但当是三和十的乘积时,它表示余留的完整数目,因为“三”表示完整之物(2788, 4495节),“十”表示余剩(576, 1906, 2284节)。一个复合数含有与构成它的简单数差不多的意思(参看5291)。余剩是指已被主储存在人之内层的联结于良善的真理(参看468, 530, 560, 561, 576, 660, 1050, 1738, 1906, 2284, 5135节)。
在马可福音中,“三十”、“六十”和“一百”也表示余剩的完整数字:
又有落在好土里的种子,就发生长大,结着果实,结成了三十倍的,六十倍的,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20)
由于所有这些数字都乘以十得来的,所以它们表示余剩的完整数目。还由于人在接受余剩的完整数目之前,无法重生,也就是被允许进入藉以实现重生的属灵试探,所以经上规定利未人未年满三十岁不可在会幕里办事,这些事或职责也被称为“任职”,如我们在摩西五经所读到的:
你从利未人中,将哥辖子孙的总数,从三十岁直到五十岁,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全都计算。(民数记4:2-3)
论到哥顺子孙、米拉利子孙的话也一样(民数记4:22-23, 29-30, 35, 39, 43)。大卫登基作王时年三十岁含有类似事物(撒母耳记下5:4)。由此可见为何主直到三十岁才为人所知(路加福音3:23),因为在那个年纪,余剩的完整数目才存在于祂里面;只是主所拥有的这些余剩是祂自己为自己获得的。它们也是神性余剩,主凭借它们将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联结起来,并使得这人身本质变成神性(1906节)。“三十岁”表示当余剩的数量完整之时的状态,以及利未人年满三十岁才开始履行他们的特定职责,就是从祂来的。由于大卫要代表主的王权,所以他也是等到三十岁才登基作王。因为一切代表皆源于主,故一切代表皆与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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