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在论述新耶路撒冷及其教义之前,有必要说一说新天新地。《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已经说明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表示什么。它们过去,也就是最后审判完成之后,紧接着主就创造或形成了一个新天堂。该天堂是由自主降世直到审判之时所有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构成的,因为唯独这些人是天堂的形式。事实上,主导一切关系和交流的天堂形式是从主发出的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形式;就其灵而言,人通过照神性真理生活而获得该形式。这是天堂形式的源头,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0-212节),所有天使都是天堂的形式(HH51-58, 73-77节)。
从这些事可知是哪些人构成新天堂,并由此可知新天堂是何性质,即:它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凡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都爱邻如己,并通过爱与邻舍结合。这种结合是互惠和相互的,因为在灵界,爱就是结合。因此,当所有人都基于同一个原则行动时,那么一致或说一个心智就由照着天堂形式结合在一起的许多人,甚至无数人产生了。人们以这种方式合而为一,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把他们分离或分开;相反,每个事物都把他们联系并结合起来。
1607.“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表示天国,它将是主的。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此处即“迦南地”(因为经上说“你所看见的地”)是指天国。事实上,迦南地既代表主在天上的国,也就是天堂,也代表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前面(1, 115, 620, 1025:4, 1066, 1413, 1437, 1585节)数次讨论过“地(或陆地)”的这一含义。天上和地上的国都被赐予主,这一点从圣言的各个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英雄、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他们把祂引近祂面前。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使各民、各族和各语言的人都侍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也说了同样的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正如你曾赐给儿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3)
“坐在右手边”具有同样的含义,如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至于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人子,要知道,主早在降世之前就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上的一切,因为祂是永恒的神,祂是耶和华,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指出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同一福音书:
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事实上,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来说,祂就是耶和华和神,他们看见过祂。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来说,祂也是耶和华和神;祂就是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所代表的那一位,也是他们所敬拜的那一位。但主之所以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就好像直到那时,那权柄才是祂的,是因为“人子”表示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其人性或人身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合一后,也成为耶和华,同时拥有权柄;在祂得了荣耀,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通过与神性本质合一而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从而同样成为神性和耶和华之前,这是不可能的事,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宣称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前面从但以理书引用的经文中,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就是外在人,同样被称为“人子”;论到这人性或人身本质,从以赛亚书引用的经文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现在看到并得到应许:天国要赐给祂,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也要赐给祂;这一事实就是“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的含义。这是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而为一之前;而这种合一则发生在祂战胜魔鬼和地狱,也就是凭祂自己的大能和力量逐出一切邪恶之时,唯独邪恶造成分离。
1988.“亚伯兰是个九十九岁的人”表示在主将内在人与理性人完全结合之前的时间。这从“九”或“九十九”的含义清楚可知,只需想一想九比十少一,或九十九比一百少一,因为当给亚伯兰生以撒时,亚伯兰一百岁了。圣言内义的性质尤其从出现在圣言中的数字,就像从名字那样清楚看出来。凡圣言提到的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和名字一样,因为凡没有神性,也就是没有内义在里面的事物都不存在于圣言中。至于内义距离字义何等遥远,这尤其从数字和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天堂,他们不关注任何名字和数字,只关注它们所表示的事物。例如,每当数字“七”出现时,天使的脑海里立刻出现神圣的概念,而不是数字七,因为“七”基于以下事实而表示神圣,即:属天人是“第七日”或“安息日”,因而是主的“安息”(84-87, 395, 433, 716, 881节)。这同样适用于其它数字,如数字十二。每当“十二”出现时,对属于信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就会涌入天使的脑海,因为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就表示属于信的一切事物(577节)。在圣言中,数字表示真实事物,这一点在第一卷已经说明(482, 487, 488, 493, 575, 647, 648, 755, 813, 893节)。
数字“九十九”也一样。这个数字表示在主将内在人与理性人完全结合之前的时间,这从“一百岁”的含义清楚看出来,“一百岁”是给亚伯兰生以撒时亚伯兰的年龄,因为以撒代表并表示与主的内在人,也就是与神性结合的主的理性人。在圣言中,“一百”和“十”所表相同,因为一百是十与十的乘积,而“十”表示余剩,如第一卷所示(576节)。至于人里面的余剩是什么,可参看前文(468, 530, 561, 660, 1050节),以及主里面的余剩是什么(参看1906节)。这些奥秘无法进一步解释,不过,一旦明白余剩是什么(因为如今余剩不为人知),谁都能就这个主题形成一个结论,只要知道,对主来说,余剩是指祂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获得的神性良善,祂通过这神性良善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
由此可见“九十九”表示什么。这个数字因在一百之前,或比一百少一,故表示在主将内在人与理性人完全结合之前的时间。对主来说,最初理性由以实玛利来代表;该理性的性质在前面足以充分说明(16章;1911, 1936, 1948-1951, 1964节)。但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这从下文清楚可知(2632, 2658节)。谁都能看出某个奥秘体现在以下情况中,即:亚伯兰在迦南地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到现在是二十四年,也就是说,以实玛利出生前十年和出生后十三年),而他的妻子撒莱一 直没有给他生出一个儿子;这时,他首先得到应许:等他年满九十九岁的时候就赐给他一个儿子,当这个儿子出生时,他就一百岁了。这个奥秘是,通过这些经历,他可以代表主的神性本质与其人身或人性本质的合一;事实上,代表祂的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与其理性人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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