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在论述新耶路撒冷及其教义之前,有必要说一说新天新地。《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已经说明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表示什么。它们过去,也就是最后审判完成之后,紧接着主就创造或形成了一个新天堂。该天堂是由自主降世直到审判之时所有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构成的,因为唯独这些人是天堂的形式。事实上,主导一切关系和交流的天堂形式是从主发出的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形式;就其灵而言,人通过照神性真理生活而获得该形式。这是天堂形式的源头,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0-212节),所有天使都是天堂的形式(HH51-58, 73-77节)。
从这些事可知是哪些人构成新天堂,并由此可知新天堂是何性质,即:它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凡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都爱邻如己,并通过爱与邻舍结合。这种结合是互惠和相互的,因为在灵界,爱就是结合。因此,当所有人都基于同一个原则行动时,那么一致或说一个心智就由照着天堂形式结合在一起的许多人,甚至无数人产生了。人们以这种方式合而为一,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把他们分离或分开;相反,每个事物都把他们联系并结合起来。
1607.“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表示天国,它将是主的。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此处即“迦南地”(因为经上说“你所看见的地”)是指天国。事实上,迦南地既代表主在天上的国,也就是天堂,也代表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前面(1, 115, 620, 1025:4, 1066, 1413, 1437, 1585节)数次讨论过“地(或陆地)”的这一含义。天上和地上的国都被赐予主,这一点从圣言的各个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英雄、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他们把祂引近祂面前。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使各民、各族和各语言的人都侍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也说了同样的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正如你曾赐给儿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3)
“坐在右手边”具有同样的含义,如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至于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人子,要知道,主早在降世之前就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上的一切,因为祂是永恒的神,祂是耶和华,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指出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同一福音书:
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事实上,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来说,祂就是耶和华和神,他们看见过祂。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来说,祂也是耶和华和神;祂就是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所代表的那一位,也是他们所敬拜的那一位。但主之所以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就好像直到那时,那权柄才是祂的,是因为“人子”表示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其人性或人身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合一后,也成为耶和华,同时拥有权柄;在祂得了荣耀,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通过与神性本质合一而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从而同样成为神性和耶和华之前,这是不可能的事,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宣称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前面从但以理书引用的经文中,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就是外在人,同样被称为“人子”;论到这人性或人身本质,从以赛亚书引用的经文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现在看到并得到应许:天国要赐给祂,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也要赐给祂;这一事实就是“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的含义。这是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而为一之前;而这种合一则发生在祂战胜魔鬼和地狱,也就是凭祂自己的大能和力量逐出一切邪恶之时,唯独邪恶造成分离。
1416.“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表示天上和地上的国,这从“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在内义上是指爱的属天品质或实体和由此产生的良善,因而是指全世界所有拥有爱和仁的属天元素的人。由于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所以它表示一切属天品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良善,因而表示祂的国,这国就存在于那些拥有爱和仁的人里面。就至高意义而言,主本身就是“一个大民族”,因为祂是属天之物本身和良善本身。爱和仁的一切良善唯独源于祂,这也解释了为何主构成祂自己的国度,也就是说,祂是其国度全部中的全部,如天上的一切天使所承认的那样。由此清楚可知,“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
就内义而言,凡论述主和爱的属天事物的地方,“民族”(nation)都表示主和一切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前面(1258,1259节)关于“民族”(nation)和“列族或多族”(nations)含义的引证清楚可知。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得到证实。论到亚伯拉罕,经上说:
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为多族之父。(创世记17:5)
“亚伯拉罕”这个名字中的字母“h”发音柔和,取自耶和华的名,因为他代表耶和华或主。同样,经上论到撒莱说:
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从她赐一个儿子给你。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成为多族;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创世记17:15-16)
此处“多族”表示爱的属天事物,“百姓的君王”表示源于这爱的信之属灵事物,它们唯独属于主。
论到雅各说:
你的名不再叫雅各,以色列才是你的名;就给他起名叫以色列。神说,我是雷神(译注:即希伯来语中的沙代神),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众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两腰而出。(创世记35:10-11)
此处“以色列”表示主,如一些人所熟知的,主自己就是至高意义上的以色列。当祂是“以色列”时,很明显,“一个民族和一众民族”,以及“从他两腰而出的列王”表示爱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表示所有拥有爱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人。论到亚伯兰和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经上说:
至于这婢女的儿子,我必使他成为一个民族,因为他是你的种。(创世记21:13, 18)
至于以实玛利代表什么,可参看那节经文所给出的解释;“亚伯兰的种”表示爱本身,“民族”这个词由此而与从以实玛利出生的人有关。
“民族”(nation)表示爱的属天事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声音,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众民中作属我的宝贵产业;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神圣的民族。(出埃及记19:5-6)
“祭司的国度”,就是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凭爱的属天事物而被公开称为“神圣的民族”;而主来自其王权的国度凭爱的属灵事物而被如此描述,被称为“神圣的人民或圣洁的民”;因此,上述经文中“从两腰而出的列王”是指属灵事物。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这些定例若能从我面前背离,以色列的种也就在我面前永远不再是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6)
“以色列的种”表示仁之属天品质或实体,当这种不复存在时,主面前就不再有一个民族。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3)
这尤其论及各民族(译注:新世纪版本,非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但一般论及所有虽没有知识,但却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这些人是一个“民族”,因为他们是主国度的成员。诗篇:
使我见你选民的善,乐你民族的乐,因你的产业而荣耀。(诗篇106:5)
此处“民族”明显表示主的国。“民族”表示爱的属天品质或实体和由此产生的良善,上古教会成员正是出于对“民族”这一含义的感知才划分为单独的家庭、宗族和民族。他们通过这种划分来感知主的国度,因而感知属天之物本身。由这种感知产生了具有灵义的东西,或说产生了象征,由具有灵义的东西或象征又产生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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