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

2.在论述新耶路撒冷

2.在论述新耶路撒冷及其教义之前,有必要说一说新天新地。《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已经说明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表示什么。它们过去,也就是最后审判完成之后,紧接着主就创造或形成了一个新天堂。该天堂是由自主降世直到审判之时所有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构成的,因为唯独这些人是天堂的形式。事实上,主导一切关系和交流的天堂形式是从主发出的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形式;就其灵而言,人通过照神性真理生活而获得该形式。这是天堂形式的源头,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0-212节),所有天使都是天堂的形式(HH51-58, 73-77节)。

从这些事可知是哪些人构成新天堂,并由此可知新天堂是何性质,即:它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凡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都爱邻如己,并通过爱与邻舍结合。这种结合是互惠和相互的,因为在灵界,爱就是结合。因此,当所有人都基于同一个原则行动时,那么一致或说一个心智就由照着天堂形式结合在一起的许多人,甚至无数人产生了。人们以这种方式合而为一,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把他们分离或分开;相反,每个事物都把他们联系并结合起来。

属天的奥秘 #10262

10262.“一欣”

10262.“一欣”表足够结合所需的量。这从“一欣”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欣”,也就是液体的度量单位,此处即油的度量单位,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油”表示主的属天神性良善,这良善是将天堂里的一切事物联结在一起的本质能力;因此,油的度量单位表示足够结合所需的量,以它们结合在一起的一切或完全。主的神性属天良善之所以是将一切事物联结在一起的本质能力,是因为它是一切事物所拥有的生命的本质存在。事实上,神性良善通过从它自己发出的神性真理将生命赋予一切事物;它照着凡接受它之物的特定品质而将生命赋予它们。天使是接受者;世人也是接受者。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形成他们的特定品质,这取决于发生在他们里面的接受,因而取决于结合。
  在圣言中,经上提到了两种为了神圣的功用或目的所用到的度量单位;一种用于液体,被称为欣,另一种用于干物质,被称为伊法。欣用来量油和酒,伊法用来量面和细面。用来量油和酒的欣分为四份,而伊法分为十份。欣分成四份,是为了它可以表示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东西,因为“四”表示联结或结合。而伊法分为十份,是为了它可以表示接受,其性质或品质用数字来表明;因为“十”表示大量、全部或一切,以及完整或完全之物。“四”表示联结或结合(参看8877, 9601, 9674, 10136, 10137节);“十”表示大量、全部或一切,以及完整或完全之物,“一百”也是(1988, 3107, 4400, 4638, 8468, 8540, 9745, 10253节)。
  “欣”用于献祭用的油和酒,分为四份;而“伊法”用于制作献祭用的素祭的面和细面,分为十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相关经文(即出埃及记29:40; 利未记5:11; 23:13; 民数记15:3-10; 28:5, 7, 14)。由此明显可知,“一欣”表示足够结合所需的量,而“一伊法”表示足够接受所需的量。此外,油用来将细面结合在一起,而细面则接受油;因为素祭是由油和细面构成的。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度量单位,是干物质和液体所共用的。干物质的度量单位被称为贺梅珥和俄梅珥,液体的度量单位被称为柯珥和罢特。一贺梅珥含十伊法,一伊法含十俄梅珥;但一柯珥含十罢特,一罢特含更小的十份;关于这一切可参看出埃及记(16:36)和以西结书(45:11, 13, 24)。
  但在以西结书论述新殿的地方,却出现了伊法和罢特的不同划分。在那里,伊法和罢特不是被分为十份,而是分为了六份;那里的欣则与伊法相对应,这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45:13, 14, 24; 46:5, 7, 11, 14)。原因在于,那里论述的主题不是属天良善及其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能力,而是属灵良善及其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能力;在属灵国度。数字“十二”、“六”和“三”具有对应关系,因为这些数字表示一切事物,当论及真理和良善时,它们表示整体上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方面或一切事物。这些事物由“十二”来表示(参看3272, 3858, 3913, 7973节);也由“六”来表示(3960e, 7973, 8148, 10217节); 同样由“三”来表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因而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就真实事物而言,表示一切或全部(2788, 4495, 5159, 7715, 9825, 10127节)。这些数字之所以涉及相同的事物,是因为更大的数字和通过相乘得到它们的简单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5291, 5335, 5708, 7973节)。
  由于“欣”也表示足够与属灵真理结合所需的量,所以献公绵羊时为素祭取一欣油的三分之一,为奠祭取酒的三分之一(民数记15:6, 7);因为“公绵羊”表示属灵良善(2830, 9991节)。由此可以再次清楚看出,圣言中所提到的数字表示真实事物。否则,摩西五经、以西结书和其它地方如此频繁地用数字来具体说明数量和度量又有什么目的或原因呢?
  

属天的奥秘 #8267

8267.“耶是诗歌

8267.“耶是诗歌”表整个信和由此而来的荣耀的源头是来源于祂的神性真理。这从“诗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诗歌”是指将荣耀归与主(参看8261节);但当论及人时,如此处,是指由于信而存在的荣耀,因而是指荣耀所来自的信;事实上,属于人的整个荣耀由于信主而存在,因为真正为信的信来源于主,因而主在信里面,所以荣耀本身也就存在了。人的荣耀之所以是由于信,还因为神性真理,即信的源头和传送者,在天使眼前显为光,还显为白亮和光辉。这光辉与来自这光的天堂壮丽景象一起被称为“荣耀”,因此,这荣耀只是神性真理,因而只是信。这就解释了为何论及人的“诗歌”表示由于信的荣耀。
“耶”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耶”源自“耶和华”,经上之所以用耶这个名,是因为它不是指存在,而是指由存在所生的显现;因为神性真理是显现,而神性良善是存在(6880节)。这也是为何经上说“耶是我的诗歌”,因为“诗歌”表示作为神性真理产物的信。在诗篇,“耶”也表示神性真理:
你们当向神歌唱,赞美祂的名!以耶之名歌颂那驾云的,要在祂面前欢乐。(诗篇68:4)
此处“以耶之名赞美和歌颂神”是指通过神性真理如此行。又: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耶就在宽阔之地应答我。耶和华帮助了我。耶和华是我的力量和诗歌。我要从义门进入,要称谢耶。(诗篇118:5, 13, 14, 17, 19)
此处“耶”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哈利路耶”中的“耶”具有同样的含义(诗篇105:45; 106:1, 48; 111:1; 112:1; 113:1, 9; 115:17, 18; 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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