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在论述新耶路撒冷及其教义之前,有必要说一说新天新地。《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已经说明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表示什么。它们过去,也就是最后审判完成之后,紧接着主就创造或形成了一个新天堂。该天堂是由自主降世直到审判之时所有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构成的,因为唯独这些人是天堂的形式。事实上,主导一切关系和交流的天堂形式是从主发出的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形式;就其灵而言,人通过照神性真理生活而获得该形式。这是天堂形式的源头,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0-212节),所有天使都是天堂的形式(HH51-58, 73-77节)。
从这些事可知是哪些人构成新天堂,并由此可知新天堂是何性质,即:它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凡过着信与仁的生活之人都爱邻如己,并通过爱与邻舍结合。这种结合是互惠和相互的,因为在灵界,爱就是结合。因此,当所有人都基于同一个原则行动时,那么一致或说一个心智就由照着天堂形式结合在一起的许多人,甚至无数人产生了。人们以这种方式合而为一,因为没有什么东西把他们分离或分开;相反,每个事物都把他们联系并结合起来。
10262.“一欣”表足够结合所需的量。这从“一欣”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欣”,也就是液体的度量单位,此处即油的度量单位,是指足够结合所需的量。“油”表示主的属天神性良善,这良善是将天堂里的一切事物联结在一起的本质能力;因此,油的度量单位表示足够结合所需的量,以它们结合在一起的一切或完全。主的神性属天良善之所以是将一切事物联结在一起的本质能力,是因为它是一切事物所拥有的生命的本质存在。事实上,神性良善通过从它自己发出的神性真理将生命赋予一切事物;它照着凡接受它之物的特定品质而将生命赋予它们。天使是接受者;世人也是接受者。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形成他们的特定品质,这取决于发生在他们里面的接受,因而取决于结合。
在圣言中,经上提到了两种为了神圣的功用或目的所用到的度量单位;一种用于液体,被称为欣,另一种用于干物质,被称为伊法。欣用来量油和酒,伊法用来量面和细面。用来量油和酒的欣分为四份,而伊法分为十份。欣分成四份,是为了它可以表示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东西,因为“四”表示联结或结合。而伊法分为十份,是为了它可以表示接受,其性质或品质用数字来表明;因为“十”表示大量、全部或一切,以及完整或完全之物。“四”表示联结或结合(参看8877, 9601, 9674, 10136, 10137节);“十”表示大量、全部或一切,以及完整或完全之物,“一百”也是(1988, 3107, 4400, 4638, 8468, 8540, 9745, 10253节)。
“欣”用于献祭用的油和酒,分为四份;而“伊法”用于制作献祭用的素祭的面和细面,分为十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相关经文(即出埃及记29:40; 利未记5:11; 23:13; 民数记15:3-10; 28:5, 7, 14)。由此明显可知,“一欣”表示足够结合所需的量,而“一伊法”表示足够接受所需的量。此外,油用来将细面结合在一起,而细面则接受油;因为素祭是由油和细面构成的。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度量单位,是干物质和液体所共用的。干物质的度量单位被称为贺梅珥和俄梅珥,液体的度量单位被称为柯珥和罢特。一贺梅珥含十伊法,一伊法含十俄梅珥;但一柯珥含十罢特,一罢特含更小的十份;关于这一切可参看出埃及记(16:36)和以西结书(45:11, 13, 24)。
但在以西结书论述新殿的地方,却出现了伊法和罢特的不同划分。在那里,伊法和罢特不是被分为十份,而是分为了六份;那里的欣则与伊法相对应,这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45:13, 14, 24; 46:5, 7, 11, 14)。原因在于,那里论述的主题不是属天良善及其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能力,而是属灵良善及其将事物联结在一起的能力;在属灵国度。数字“十二”、“六”和“三”具有对应关系,因为这些数字表示一切事物,当论及真理和良善时,它们表示整体上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方面或一切事物。这些事物由“十二”来表示(参看3272, 3858, 3913, 7973节);也由“六”来表示(3960e, 7973, 8148, 10217节); 同样由“三”来表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因而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就真实事物而言,表示一切或全部(2788, 4495, 5159, 7715, 9825, 10127节)。这些数字之所以涉及相同的事物,是因为更大的数字和通过相乘得到它们的简单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5291, 5335, 5708, 7973节)。
由于“欣”也表示足够与属灵真理结合所需的量,所以献公绵羊时为素祭取一欣油的三分之一,为奠祭取酒的三分之一(民数记15:6, 7);因为“公绵羊”表示属灵良善(2830, 9991节)。由此可以再次清楚看出,圣言中所提到的数字表示真实事物。否则,摩西五经、以西结书和其它地方如此频繁地用数字来具体说明数量和度量又有什么目的或原因呢?
6917.“银器”表真理的记忆知识,“金器”表良善的记忆知识。这从“器(皿)”、“银”和“金”的含义清楚可知:“器(皿)”是指记忆知识(参看3068, 3079节),记忆知识之所以被称为“器皿”,是因为它们是总体性的,能包含无数真理和多种良善在里面;“银”是指真理,“金”是指良善(1551, 1552, 2954, 5658节)。“埃及的银”是指含有真理在里面并适合的记忆知识(参看6112节)。至于埃及人手中的银器和金器是指真理的记忆知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而事实上,无论在此处还是上下文,“埃及人”都表示虚假的记忆知识,要知道,这些知识本身并不是真理,也不是虚假。相反,它们在那时处于真理的人手里会变成真理,在那些陷入虚假的人手里会变成虚假,这是他们运用和使用的结果。人的记忆知识就像他所拥有的财物和财富。财物和财富在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手里具有毁灭性,因为他们会将其付诸于各种恶用;但财物和财富在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手里是有益的,因为他们会将其付诸于各种善用。因此,恶人手里的财物和财富若转到善人手里,就会变成良善。
记忆知识也是这样。例如:埃及人保留了大量属古教会的代表物,这从他们的象形文字清楚看出来。但由于他们将这些代表物用于巫术,因此使它们服务于恶用,所以这些事物对他们来说不是真实的记忆知识,而是虚假的记忆知识。然而,在古教会,这些知识却含有真理,因为人们将它们付诸于正确的功用,也就是用于神性敬拜。再以祭坛和祭祀为例。在希伯来民族,以及后来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当中,它们是真正的仪式,因为他们将其用于对耶和华的敬拜。但在迦南地的各民族当中,它们是虚假的仪式,因为他们将其用于他们的偶像崇拜。这就是为何经上吩咐要把这些民族的祭坛毁掉,无论它们在哪里。其它众多事物也一样。因此,许多记忆知识能从那时陷入邪恶和虚假的人那里学来,并付诸于良善的功用,从而变成良善。
掠夺迦南地的各族,以及以色列人在那里所掠的财物、大小牲畜、房屋和葡萄园也表示这些事。这种事从掠自各族的金银看得更明显。金银也可投入神圣的功用,这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他手里还带着一些银器、金器和铜器;大卫王将这些器皿,和他征服各族所得来的金银都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就是从亚兰,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亚玛力人所得来的,以及从琐巴王利合的儿子哈大底谢所掠之物。(撒母耳记下8:10-12)
以赛亚书:
推罗的货财和她妓女的淫资要归耶和华为圣,必不积攒存留;因为她的货财必归给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使他们吃饱,也必归给用古老之物披盖自己的人。(以赛亚书23:18)
以色列人的妇人向埃及人索要,由此掠夺他们的这些东西后来也用于造约柜和他们在敬拜中所用到的其它许多神圣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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