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2.关于前面(169节)所说的亵渎之物和亵渎。亵渎是指人里面的良善与邪恶,以及真理与虚假的一种混杂(6348节)。没有人能亵渎良善和真理,或教会和圣言的圣物,除了那些首先承认并相信它们,尤其照之生活,后来又从自己的信仰中退出,不再相信这些事,为自己和世界生活的人之外(593, 1008, 1010, 1059, 3398—3399, 3898, 4289, 4601, 8394, 10287节)。幼年时期相信真理,后来又不相信的人所犯的亵渎是轻微的;但在自己里面确认真理,之后又否认它们的人所犯的亵渎是严重的(6959, 6963, 6971节)。那些相信真理,却生活邪恶的人,以及那些生活虔诚,却不相信真理的人就会犯亵渎罪(8882节)。人若发自内心悔改之后,又陷入以前的邪恶,就会犯亵渎罪,他后来的状态比先前的更糟糕(8394节)。在基督教界,那些通过不洁的思维和言语玷污圣言的圣物之人正在犯亵渎罪(4050, 5390节)。有各种各样的亵渎(10287节)。
那些不承认圣物的人不能亵渎它们,那些不知道它们的人更不能(1008, 1010, 1059, 9188, 10284节)。教会之内的人能亵渎圣物,但教会之外的人不能(2051节)。外邦人因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故不能亵渎(1327—1328, 2051, 9021节)。犹太人也不能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神圣内在事物,因为他们不承认这些事物(6963节)。因此,内层真理不会揭示给犹太人,因为如果它们被揭示并得到承认,犹太人早就亵渎它们了(3398, 3479, 6963节)。前面(169节)所引用的主的话就表示亵渎,即: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马太福音12:43-45)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表示那些陷入邪恶之人的悔改;他“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表示对这种人来说,良善的生活就具有这种性质;他所返回,发现空闲并打扫干净的“屋”表示这个人自己和他的意愿里面没有良善。他所带来并与他一起返回的“七个灵”表示与良善结合的邪恶;“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表示亵渎。这就是这些话的内义,因为主通过对应说话。主对祂在毕士大池所医治的那个人说的话,意思差不多一样:
看哪,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免得你的遭遇更坏。(约翰福音5:14)
主的这些话也一样: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会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
回转并医治表示亵渎,当真理和良善被承认,后来被弃绝时,亵渎就会发生;如果犹太人回转过来并得医治,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亵渎者的命运在来世是最糟糕的,因为他们所承认的良善和真理仍留在他们身上,邪恶和虚假也留在他们身上;由于它们粘结在一起,所以他们的生命被撕裂(571, 582, 6348节)。这就是为何主最小心谨慎的是防止亵渎(2426, 10287节)。因此,人若不能保持在承认和信仰中,直到生命结束,就被保持远离它们(3398, 3402节)。这就是为何有时人被保持在无知和外在敬拜中更好一些(301—303, 1327节)。主将人通过承认所接受的良善和真理储存在他的内层里面(6595节)
为防止亵渎内层真理,在教会走到尽头之前,它们不会被揭示出来(3398—3399节)。这就是为何等到教会完全荒废时,主才降世并揭开内层真理(3398节)。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最后的审判》这本书(73—74节)。
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1182, 1283, 1295, 1304, 1306—1308, 1321—1322, 1326节)。这些亵渎对应于圣言中所列举的可憎的通奸类型(6348节)。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中的“吃血”(创世记9:4)就代表亵渎,这就是为何严禁吃血(1003节)。
169.一个人在省察自己,承认自己的罪,并切实悔改后,就必须坚定地持守在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因为他以后若重新陷入以前的罪恶生活,并欣然接受它,就会犯亵渎罪,因为那时,他将邪恶和良善结合在了一起。因此,他末后的境况比先前更糟糕,正如主所说的: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却寻不着。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闲,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马太福音12:43-45)
至于何谓亵渎,可参看下文(172节)。
1327.“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了全地的语言”表示这个古教会的状态,即:内在敬拜开始消失。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此处经上说的是“全地的语言”,而不像前面(11:7)那样说的是那些开始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之人的语言。“全地面”表示教会的状态,因为“地”是指教会,如前所示(662, 1066节)。关于大洪水后的教会,情况是这样:圣言特别提到了三个教会,即:以挪亚命名的第一个古教会;以希伯命名的第二个古教会;以雅各命名,后来以犹大和以色列命名的第三个古教会。
被称为挪亚的第一个古教会是这样:该教会可以说是随后的教会之母;和通常众教会起初的情况一样,它比继它之后的教会更无瑕疵、清白无邪,这一点也可从本章第1节(11:1)清楚看出来,那里说它有一种语言,即有一种教义;也就是说,所有教会成员都视仁爱为本质。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其它教会一样,这第一个古教会也开始衰落,主要是因为许多人开始将敬拜转到自己身上,以便他们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这一点从第4节(11:4)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我们要为自己立名”。在教会中,这种人不可避免地就像某种发酵剂,或引发火灾的火把。当亵渎神圣之物的危险因此一触即发(参看571, 582节)时,按照主的旨意,该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它的内在敬拜消失了,而它的外在敬拜保留下来,这在此由“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来表示。由此也清楚可知,被称为“巴别”的这种敬拜在第一个古教会中并不盛行,而是盛行于随后的教会,那时,人们开始被拜为神,尤其在他们死后。这就是如此多的异教神明的起源。
之所以允许内在敬拜消失,外在敬拜保留,是为了防止神圣之物遭到亵渎。因为亵渎神圣之物伴随着永恒的诅咒。除了拥有信之知识或认知,也承认它们的人外,没有人能亵渎神圣之物。凡没有信之知识或认知的人都不能承认它们,更不能亵渎它们。能被亵渎的是内在事物,因为神圣之物居于内在事物,而非外在事物。这种情况类似于一个人虽作了恶,却没有恶意。他所作的恶不能归咎于他,就像不能归咎于一个并非故意作恶的人或缺乏理性的人一样。因此,凡不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却仍有外在敬拜的人,都不能亵渎属于永生的事物,因为他不相信永生的存在。而那些既知道又承认它的人就不同了。
这也是为何宁可允许一个人沉浸在欲望和快乐中,从而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也不允许他进入对内在事物的认识和承认,从而亵渎它们。由于这个原因,今天的犹太人被允许沉浸在贪婪中,以这种方式防止他们承认内在事物,因为他们就是那种若承认它们,必会亵渎之的人。没有什么比贪婪更能将一个人与内在事物隔离开来的了,因为贪婪是最低级的世俗欲望。这同样适用于教会之内的许多人,也适用于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尽管后者,即外邦人是所有人中最不能亵渎的。这就是为何此处说“耶和华变乱了全地的语言”,这也是为何这句话表示教会的状态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它的敬拜变得外在,没有任何内在敬拜在里面。
以色列人和后来的犹太人被掳,囚禁在巴比伦就代表并表示这种情形。对此,耶利米书上是这样写的:
无论哪一族哪一国,不服侍这巴比伦王,也不把颈项放在巴比伦王的轭下,我必用剑、饥荒、瘟疫刑罚这民族,直到我藉他的手将他们完全消灭。(耶利米书27:8)
“服侍巴比伦王,把颈项放在他的轭下”是指被完全剥夺对信之良善和真理的认识和承认,由此被剥夺内在敬拜。
这一点在耶利米书的其它地方更为明显:
耶和华对住在这城里的一切百姓,就是未曾与你们一同被掳的弟兄如此说,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临到他们,使他们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耶利米书29:16-17)
“住在这城里,不去巴比伦王那里”代表和表示那些拥有内在事物或信之真理的知识,却亵渎它们的人。论到这种人,经上说祂必打发“剑、饥荒、瘟疫”,也就是对亵渎的各种惩罚,使他们“像令人作呕的无花果”。
“巴别或巴比伦”表示那些剥夺他人认识并承认真理的一切能力的人。这一点也由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来代表和表示:
我必将犹大人全都交在巴比伦王的手中,他要将他们掳到巴比伦去,用剑击杀他们。并且我要将这城中的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宝物,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都交在他们仇敌的手中,仇敌要掠夺它们,带走它们。(耶利米书20:4-5)
此处“一切财富和劳碌得来的,并一切宝物,以及犹大列王所有的珍宝”在内义上表示信的知识或认知。
又:
我必召巴比伦王与北方的众宗族来攻击这地和这地的居民,并四围一切的民族。我要将他们尽行灭绝,使他们成为一片废墟,一阵嘘声和永久的荒地。这全地必成为一片荒地。(耶利米书25:9, 11)
此处“巴比伦(即巴别)”用来描述信的内层事物,或内在敬拜的荒废。事实上,如前所示(1321, 1326:6节),凡崇拜自我的人都没有信之真理。这种人摧毁、荒废和囚禁一切真实事物。这就是为何巴比伦也被称为“行毁灭的山”(耶利米书51:25)。关于巴比伦的详情,可参看前文(11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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