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关于有教会在其中的古人所持的对主之爱的教义和仁之教义,我需要补充一些细节,好叫人们知道如今已不复存在的过去教义的性质。这些细节摘自《属天的奥秘》一书(7257-7263节)。
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属于对邻之爱,或仁爱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最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被称为属天天使;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被称为属灵天使。
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其教义范围最广,同时最充满奥秘。它们是最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持的教义,并且如此广泛和深奥,以至于我们若从天使口中听见它们,几乎连它们的千分之一都理解不了。这些教义还包含根本无法表达的事物。它们就包含在圣言的至内在意义中,而属灵之爱的教义则包含在圣言的内义中。
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其教义也范围广泛,但不如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义。对邻之爱或仁爱的教义范围广泛,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它们触及人所思所愿的一切,因而触及他所言所行的一切,甚至触及最小细节;并且没有哪两个人拥有一样的仁爱,也没有哪两个人是一样的邻舍。
由于仁爱的教义如此广泛,所以拥有教会真正教义的古人将对邻之仁划分为几大类,然后对这几大类又进行细分,并给每种类型都取了名字,教导当如何向属于这一类型的人和属于那一类型的人实行仁爱。他们以这种方式将仁爱的教义和实行整理得井然有序,以便他们能清楚理解。
他们给他们要实行仁爱的对象所取的名字有很多:他们将有些人叫做“瞎眼的”,有些人叫做“聋子”,有些人叫做“瘸子”,有些人叫做“穷人”,有些人叫做“患难的”,有些人叫做“困苦人”,有些人叫做“孤儿”,有些人叫做“寡妇”。但总的来说,他们将那些他们要给予吃的之人称为“饥饿的”,将那些他们要给予喝的之人称为“口渴的”,将那些他们要收留的人称为“客旅”,将那些他们要给予衣裳穿的人称为“赤身裸体的”,将那些他们要看顾的人称为“患病的”,将那些他们要去看望的人称为“被囚在监里的人”。至于每一种具体是指哪种人,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可以得知,如:“瞎眼的”是指谁(2383, 6990节);“聋子”是指谁(4302节);“穷人”是指谁(2129, 4459, 9209, 9253, 10227节);“患难的”是指谁(2129节);“困苦人”是指谁(6663, 6851, 9196节);“孤儿”是指谁(4844, 9198—9200节);“寡妇”是指谁(4844, 9198, 9200节);“饥饿的”是指谁(4958, 10227节);“口渴的”是指谁(4958, 8568节);“客旅”是指谁(4444, 7908, 8007, 8013, 9196, 9200节);“赤身裸体的”是指谁(1073, 5433, 9960节);“患病的”是指谁(4958, 6221, 8364, 9031节);“被囚在监里的人”是指谁(5037—5038, 5086, 5096节)。由此可见,仁爱的整个教义被总结为延伸到主在马太福音(25:34-36等)中所说的饥饿的,口渴的,客旅,赤身裸体的,患病的和被囚在监里的人的服务中(4954-4959节)。
这些名字从天上被赋予属于教会的古人;古人将那些被如此称呼的人理解为灵性上如此的人。他们的仁之教义不仅教导这些人是谁,还教导向每种人所实行的仁爱的性质。这就是为何这些名称会出现在圣言中,并表示那些在灵义上如此的人。圣言本身无非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正如主自己所教导的: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全部的心智来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律法和先知”是指整部圣言(2606, 3382, 6752, 7463节)。
这些名称之所以出现在圣言中,是为了本身属灵的圣言可以在其最外在的形式上成为属世的。因此,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会向那些从肉体上处于这种状况的人实行仁爱,而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则向那些从灵性上处于这种状况的人实行仁爱。所以简单人会以简单的方式理解并实行圣言,智慧人则以智慧的方式理解并实行圣言;简单人还可以通过外在仁爱被引入内在仁爱。
8013.“本地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同归一个律法”表凡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领受它们,并照之生活的人应被视为教会里已经受了教导,并照着信与仁的诫命生活的人。这从“同归一个律法”、“本地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的含义清楚可知:“同归一个律法”是指一项类似的权利,因而是指它必如同在另一个人那里一样;“本地人”是指一个出生在教会里,并在教义和生活上拥有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如刚才所述(8011节);“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是指一个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领受它们,并照之生活的人,如前所述(8007节)。
之所以说“照着信与仁的诫命”是由于区别;因为重生之前,人照着信之诫命生活;但重生之后,便照着仁之诫命生活。重生之前,没有人出于情感,只出于教义知道何为仁;这时,此人照着教义的诫命,也就是所谓的信之诫命生活。但重生之后,他出于情感知道何为仁,因为这时他爱他的邻舍,发自内心向他意愿良善;并且此时他也照着写在他心上的一条律法生活;事实上,他出于仁之情感行事。这种状态完全不同于之前的状态。处于第一种状态的人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处于昏暗的光中,而那些处于后一种状态的人则相对处于明亮的光中。这些人看见真理,并在一种启示或光照的状态下证实它们,而前者看不见真理,也不在一种启示或光照的状态下证实它们,而是出于说服相信教会的教导是真理。他们因不在一种启示或光照的状态下看见它们,所以能像证实真理一样证实虚假,并且一经证实,就把它们完全视作真理。由此可见,照信之诫命生活是什么意思,照仁之诫命生活又是什么意思。
至于寄居的,在圣言中,经上数次吩咐不要把“本地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寄居者”区别开来。因为寄居者所来自的外邦人,在被教导并并领受信之真理后,和那些教会里的人一样被接入天堂。关于来世的外邦人,可参看前文(932, 1032, 1059, 2049, 2284, 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节)。这就是为何经上吩咐“本地人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如以下经文:
若有一个寄居的寄居在你们中间,要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怎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寄居者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你们并与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当有一样的律法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利未记:
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你们要看他如你们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又: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个典章。(利未记24:22)
民数记:
若有一个寄居的寄居在你们中间,要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条例、典章照样地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个条例。(民数记9:1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