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597

六十三、人的自由取决

六十三、人的自由取决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

597.我刚才描述了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并说明该平衡是来自天堂的良善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之间的平衡;这意味着它是一种属灵的平衡,本质上是一种自由。属灵的平衡之所以本质上是一种自由,是因为它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一种平衡,而这些都是属灵的。因此,要么意愿良善,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思想真理,要么思想虚假,并且选择这一个,而非那一个的能力就是我在此所论述的自由。主将这种自由赐予每个人,从不拿走。事实上,它凭其源头而属于主,并不属于人,因为它来自主。尽管如此,它仍连同生命一起被赐予人,仿佛是他的。这样做是为了人能拥有被改造和得救的能力;因为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改造或得救。凡有一点理性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能思想好的或坏的、诚实或不诚实、公义或不义是人自由的一部分;还能看出,由于约束其外在的属灵、道德和文明的法则,他的言行可以是良好、诚实和公义的,而非不好、不诚实和不义的。由此可见,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愿,也就是处于自由,而非他那说话和行动的外在,除非这外在遵行上述法则。

天堂与地狱 #577

577.天使聪明、智

577.天使聪明、智慧的程度,也正是地狱灵恶毒、诡诈的程度。情况之所以是一样的,是因为当人的灵从身体当中得以释放时,它便完全处于自己的良善或邪恶;若为天使灵,就处于自己的良善;若为地狱灵,就处于自己的邪恶。每个灵人都是自己的良善或自己的邪恶,因为他就是自己的爱,如前面所频繁阐述和说明的。因此,正如天使灵出于其良善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地狱灵出于其邪恶而如此行。出于邪恶本身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就是出于包含在这邪恶里的一切事物而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

只要人活在肉体中,情况就不同,因为那时,灵的邪恶在每个人所感觉到的约束之下,这些约束来自法律,也来自金钱、地位、名声,以及对丧失这些事物畏惧。所以那时,其灵的邪恶无法爆发出来,显出它的本色。此外,那时人之灵的邪恶被包裹和掩藏在表面的正直、诚实、公正,以及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之中;这种人为了世界的缘故而伪装并模仿这些品质。在这些假象之下,邪恶一直被如此掩藏和遮盖,以至于连他自己也几乎不知道他的灵竟然包含如此多的恶毒和诡诈;也就是说,他本身就是诸如他死后所要变成的那种魔鬼,因为那时他的灵进入它自己,展现出自己的本性。

那时,这种恶毒就会显现,简直超出一切想象。有成千上万的恶事从邪恶本身爆发出来,其中有些无法以任何语言来描述。我被允许通过大量经历获知,甚至发觉它们是什么样,因为蒙主的恩准,就我的灵而言,我在灵界;同时,就我的肉体而言,我在自然界。我能证实这一点:他们的恶毒如此之大,以至于连它的千分之一都难以描述出来;并且若非主保护人,人永远不可能从地狱逃脱;因为每个人身边都有来自地狱的灵人,也有来自天堂的天使(参看292-293节)。然而,若人不承认神性,并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主就无法保护人。否则,人就背离主,转向地狱灵,因而在灵里吸收这种恶毒。

尽管如此,主不断将人引离他因与地狱灵交往而吸收,可以说吸引到自己这里来的邪恶;即便不能通过他因否认神性而不接受的良心内在约束,也通过上述外在约束,即对法律及其处罚,以及丧失金钱、地位、名声的畏惧将他引离。事实上,这种人能通过他的爱之快乐,以及对丧失或剥夺这些快乐的畏惧被引离邪恶;但他无法被引入属灵的良善。因为这种人一被引入这些良善,就通过模仿或伪装良善、诚实、公正而将它们转变为诡计和狡诈,以此来说服并欺骗他人。这种诡计被加添到其灵的邪恶中,并赋予它形式,使得其邪恶的性质和它本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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