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3.当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时,所有地狱灵都以其邪恶的形式显现。事实上,那里的每个人都是其邪恶的形像,因为他的内层和外层行如一体,内层使自己在外层,也就是在脸、身体、言语和行为中显为可见。因此,一看见灵人,人就能知道他们的本性。一般来说,他们是蔑视他人、威胁不恭敬他们的人之形式;是各种仇恨和各种报复的形式。凶猛和残忍便通过这些形式从他们的内层显现出来。但当得到他人的赞扬、恭敬和崇拜时,他们的面容就缓和下来,并且看上去很高兴、满意。
以三言两语描述所有这些形式如何显现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哪两个人是一样的,尽管那些陷入相同邪恶,因而住在同一地狱社群的人大体上很相像;所有人的脸都出于这种相像,如同出于一个衍生的层面那样看上去具有某种相似性。一般来说,他们的脸都狰狞可怖,没有生气,如同死尸。其中有的发黑;有的发红,就像小火把;有的因粉刺、疣和溃疡而毁损;有的似乎没有脸,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毛发或骨状物;有的只看见牙齿;他们的身体也是扭曲变形,其言语似乎透着愤怒,或仇恨,或报复;因为每个人所说的话都出自他的虚假,而他的语气则出自他的邪恶。一言以蔽之,他们都是其地狱的形像。
我未被允许观看地狱总体上是什么形式,只是被告知,正如作为一个实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参看59-67节),作为一个实体的整个地狱则类似一个魔鬼,显现为一个魔鬼的形像(参看544节)。然而,我经常看到具体的地狱或地狱社群是什么形式,因为在它们的入口处,就是所谓的“地狱之门”经常出现一个怪物,它以一种总体的方式代表了住在那里的人之形式。那时,这些居民的残暴以我不忍提及的可怕、恐怖来代表。
不过,必须知道的是,地狱灵虽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是这样子,但在彼此看来却是人。这是出于主的怜悯,免得他们在彼此眼里显得可憎,如在天使眼中那样。然而,这种表象是假的,因为天堂的光线一得以进入,这些人的形式就变成怪物的形式;它们本质上就是刚才所描述的形式,因为在天堂之光中,一切事物都会显出它们的本来面目。这也是为何他们躲避天堂之光,投入自己的光;这光就像燃煤之光,有时像燃烧的硫磺发出的光。但凡有一丝天堂之光流入,这光就会变成纯粹的黑暗。这就是为何地狱被描述为在幽暗、漆黑中,又为何“幽暗”和“漆黑”表示诸如地狱中的那种源于邪恶的虚假。
425.因此,理解力的真理与意愿的良善结合到何种程度,也就是说,人出于其意愿意愿并行出真理到何种程度,他便在何种程度上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因为如刚才所说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是天堂。另一方面,理解力的虚假与意愿的邪恶结合到何种程度,人便在何种程度上拥有地狱在自己里面,因为虚假与邪恶的结合就是地狱。但是,只要理解力的真理尚未与意愿的良善结合,人就处于居间状态。如今几乎每个人都处于这样的状态:他拥有真理的某种知识,并基于他的知识和理解对真理有所思考,或多、或少地遵行真理,或根本不遵行,或出于对邪恶,因而对虚假信仰的爱而与真理背道而行。因此,为叫人能要么拥有天堂,要么拥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死后他先被带到灵人界。对那些即将被提入天堂的人来说,良善与真理在此实现结合;对那些即将被投入地狱的人来说,邪恶与虚假在此实现结合。因为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狱,谁都不允许有分裂的心智,也就是说,理解是一套,意愿又是另一套;每个人都必须理解他所意愿的,意愿他所理解的。因此,在天堂,意愿良善者,也理解真理;而在地狱,意愿邪恶者,也理解虚假。故在居间状态下,善人所拥有的虚假会被除去,与他们的良善和谐一致的真理则被赋予他们;而恶人所拥有的真理则被除去,与他们的邪恶和谐一致的虚假则被赋予他们。这表明何为灵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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