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2.当人死后进入这种状态时,他就不再像处于第一个状态时(491-498节)那样是一个人-灵,而是一个真正的灵;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灵,拥有与属其心智的内在相对应的面孔和身体,也就是说,他所拥有的外在形式是其内在的一个印记或形像。一旦前面所描述的第一和第二个状态结束,灵便是这样。这意味着当以属灵的眼睛看他时,他的性质不仅从他的面孔,还从他的身体,尤其从他的言行举止立刻被认出。此外,那时他因在自己里面,或说是本质的自己,故只能在他的同类所在的地方。
灵界有情感及其思维的完全共享,因此灵人自发转向自己的同类,因为他们是出于其情感及其思维而如此行的。事实上,他转向那个方向,因为这样他就能吸入自己的生命,或自由呼吸,而转向其它方向则不能。必须知道的是,在灵界,与他人的这种共享取决于人所面对的方向;在他面前的,总是处于同类爱的人;无论他怎样转动身体,都是如此(参看151节)。
正因如此,所有地狱灵都背离主,面向那里取代这个世界的太阳和月亮的幽暗、漆黑物体,而天堂天使都面向显为天堂太阳和月亮的主(参看123, 143—144, 151节)。由此清楚可知,凡在地狱里的人都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他们也都转向自己的爱。
424.出于理解力而非同时出于意愿思考的能力被提供给人,是为了叫他能得以改造;因为人通过真理被改造,而真理属于理解力,如刚才所述。事实上,就其意愿而言,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而凭自己只向自己,不向任何人意愿良善;唯独向自己意愿良善的人对别人幸灾乐祸,当对自己有利时,其乐更甚。因为他的愿望就是将所有人的好处都转到自己这里,无论地位还是财富;只要得逞,他便发自内心欢喜。为纠正并改造这种意愿,人被赋予理解真理的能力,以及通过真理征服源于意愿的邪恶情感的能力。这就是为何人拥有这种以其理解力思考真理,谈论并行出真理的能力。但在人尚未在性质上发生改变,以致他出于自己,也就是发自内心意愿并行出真理之前,他不能出于其意愿思考真理。当他具有这种性质时,凡他出于理解力所思想的,就都属于其信,凡他出于其意愿所思想的,都属于其爱。这意味着他的信和爱,就像他的理解力和意愿一样,在他里面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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