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七、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如此行
545.有些人持有这样的观点:神会因人的邪恶向他掩面,撇弃他,向他发怒,将他投入地狱。有些人甚至以为神会惩罚、伤害人。他们凭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观点,因为圣言说了类似的话;殊不知,解释字义的圣言灵义完全不同。因此,取自圣言灵义的教会纯正教义完全不是这样教导的,也就是说,神从不向人掩面,从不撇弃他,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不向任何人发怒。此外,凡心智被启示的人在阅读圣言时,单单从以下事实就能发觉这是真理,即:神是良善本身,爱本身和怜悯本身;良善本身不可能伤害任何人,爱本身和怜悯本身不可能撇弃任何人,因为这违背怜悯和爱,因而违背神性本身。所以,凡心智被启示的人在阅读圣言时会清楚发觉,神从不离开人;祂因从不离开人,故出于良善、爱和怜悯对待他,也就是说,向他意愿良善,爱他,怜悯他。他们由此看出,说这类话的圣言字义藏有灵义在里面;为适合人理解并照他的最初和一般观念而用在字义中的这些话必须根据灵义来解释。
注:在圣言中,怒气和忿怒被归于主;其实它们在人里面,经上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当人受到惩罚和诅咒时,在人看来似乎是这样(798, 5798, 6997, 8284, 8483, 8875, 9306, 10431节)。邪恶也被归于主,尽管来自祂的无非是良善(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79, 7926, 8227—8228, 8632, 9306节)。在圣言中,经上为何如此表述(6071, 6991, 6997, 7632, 7643, 7679, 7710, 7926, 8282, 9010, 9128节)。主是纯粹的怜悯和仁慈(6997, 8875节)。
9010.“乃是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表看似偶然发生的事。这从古人对偶然的观念清楚可知,这种观念就是,凡所发生的事都是从神那里发生的;这就是为何他们以“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这句话来表达偶然的观念。因为那些属于古代教会的人都知道,主的天意(Providence of the Lord)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偶发事件,也就是看似偶然发生的事,都是天意。因此,看不出主允许发生的事和主乐意发生的事之间的区别的简单人会将良善和邪恶都归于主;将良善归于主,是因为他们知道一切良善皆来自祂;但将邪恶归于主则是由于表象。因为当一个人行恶,并由此使自己转离主时,表面上看,似乎是主转离;这时,主在他看来是在他后面,而不是在他前面。正因如此,如果有人碰巧或偶然击中另一个人,也就是说,他的行为没有事先考虑这一行为,经上就用“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来表达它。主的天意在每一个事物中(参看1919e, 4329, 5122e, 5155, 5195, 5894e, 6058, 6481-6487, 6489, 6491, 7004, 7007, 8478, 8717节);偶发事件,或偶然发生的事都是天意(5508, 6493, 6494节);邪恶被归于主,而事实上它起源于人(2447, 5798, 6071, 6832, 6991, 6997, 7533, 7877, 7926, 8197, 8227, 8228, 8282, 8284, 8483, 86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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