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Life66.我们在马可福音中读到:有一个富人来到耶稣这里,问祂,他当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尊敬你的父母。他回答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然而却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背起十字架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2)
经上说耶稣就“爱他”。这是因为这个人说他从小就遵守这些诫命。但因他还缺少三件事,就是他还没有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没有与欲望争战,尚未承认主为神,所以主叫他“去变卖他所有的”,以此表示他要使自己的心摆脱财富;还叫他“背起十字架”,以此表示他要与欲望争战;又叫他“跟从祂”,以此表示他要承认主为神。主以对应来说这些话,和说其它话一样(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7节)。事实上,没有人能避恶如罪,除非他承认主并转向祂,与邪恶争战,从而除去欲望。关于这些事的详情可参看关于与邪恶争战那一章(92-100节)。
Life5.在英国,人们在靠近圣餐礼之前所念的劝诫词如下:被视为配坐在圣桌前,或配领圣餐的方法和途径是:首先按神诫命的法则检查你的生活和言谈;无论你在哪里发觉自己要么通过意愿和话语,要么通过行为而有所冒犯,就在哪里为自己的罪哀叹,完全出于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若发觉自己的冒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就要与他们和解,尽最大能力预备为你向别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错误作出恢复和赔偿,同样准备饶恕冒犯你的其他人,正如你的冒犯在神手里得到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增加你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有谁若是亵渎神的人,是祂圣言的阻碍者或毁谤者,是通奸者,或心怀恶意或嫉妒,或有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要悔改自己的罪,否则就不要来到这圣桌前;免得参加圣餐礼后,魔鬼进入你,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罪孽,给你的身体和灵魂都带来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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