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1

Life101.按照

(十三)人应避恶如罪,并貌似凭自己与邪恶争战

Life101.按照神性秩序,人要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因为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就是出于自己行事。然而,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只要他是一个人,它们就不会从他那里被拿走;因为没有它们,他就无法得以改造;事实上,没有它们,他无法进行悔改,无法与邪恶争战,然后无法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由于人从主那里获得理性和自由,还由于人出于它们行事,所以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而是貌似从自己行事。

注:人从主那里获得自由(参看19—20节;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603节);至于何为自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141-149节)。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141

141.一切自由皆属

十、自由

141.一切自由皆属于爱,因为凡人所爱的,他都会自由地去行。因此,一切自由也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人所爱的,他也会去意愿。由于爱和意愿构成人的生命,所以自由也构成人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自由是什么,即:它是属于爱和意愿,因而属于人生命的东西。这就是为何人自由所行的,在他看来似乎来自他自己。

天堂与地狱 #126

十五、天堂的光与热

十五、天堂的光与热

126.唯独出于自然界思考的人无法理解,天堂里竟有光。然而,天堂里的光胜过尘世正午之光许多倍。甚至在晚上或夜间,我也经常看见这光。起初,当听天使说,与天堂之光相比,尘世之光不过是影子时,我感到很奇怪。但现在我已经看见它,能证明事实的确如此。其明亮和辉煌实在无法描述。我在天堂所看到的事物都是在这光里看到的,因而比在这个世界所看到的事物清楚分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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