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1

Life101.按照

(十三)人应避恶如罪,并貌似凭自己与邪恶争战

Life101.按照神性秩序,人要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因为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就是出于自己行事。然而,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只要他是一个人,它们就不会从他那里被拿走;因为没有它们,他就无法得以改造;事实上,没有它们,他无法进行悔改,无法与邪恶争战,然后无法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由于人从主那里获得理性和自由,还由于人出于它们行事,所以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而是貌似从自己行事。

注:人从主那里获得自由(参看19—20节;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603节);至于何为自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141-149节)。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141

141.一切自由皆属

十、自由

141.一切自由皆属于爱,因为凡人所爱的,他都会自由地去行。因此,一切自由也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人所爱的,他也会去意愿。由于爱和意愿构成人的生命,所以自由也构成人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自由是什么,即:它是属于爱和意愿,因而属于人生命的东西。这就是为何人自由所行的,在他看来似乎来自他自己。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20

Life20.我们说

Life20.我们说过,人被保持在或转向这一方,或转向那一方的自由中。每个人都是从主,而不是从他自己拥有这种自由;这就是为何说他被保持在自由中。关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以及人处于这种平衡,因而处于自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603节)。每个人都被保持在自由中,这自由不会从任何人那里被夺走,这一点将在适当地方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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