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1

Life101.按照

(十三)人应避恶如罪,并貌似凭自己与邪恶争战

Life101.按照神性秩序,人要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因为出于自由照理性行事,就是出于自己行事。然而,这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只要他是一个人,它们就不会从他那里被拿走;因为没有它们,他就无法得以改造;事实上,没有它们,他无法进行悔改,无法与邪恶争战,然后无法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由于人从主那里获得理性和自由,还由于人出于它们行事,所以可推知,他不是从自己,而是貌似从自己行事。

注:人从主那里获得自由(参看19—20节;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89-603节);至于何为自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一书(141-149节)。

天堂与地狱 #589

六十二、天堂与地狱之

六十二、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

589.凡事若要发生,所牵涉的一切事物都必须有一个平衡。没有平衡,就没有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因为平衡在这两种力之间,一种是作用力,一种是反作用力,由均等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所产生的静止状态就被称为平衡。自然界处处都有一种平衡,这种平衡甚至以总体的方式存在于大气层中,下层大气的反作用和抗压力与上层大气的作用和压力成正比。自然界还有热与冷、光与暗、干与湿之间的平衡状态,它们的中间状态则是平衡点。自然界的三个王国,也就是矿物界、植物界和动物界的一切成员中也有一种平衡,因为没有它们里面的平衡,就无物产生并持续存在。无论何处都有一种一方作用、另一方反作用的努力。

一切事件或一切结果都在平衡中产生,也就是说,通过一种作用力和允许自己被作用的另一方产生,或当一种力通过作用流入时,对方就接受并和谐地顺从。在自然界,作用者与反作用者被称为力,也被称为努力或能量;但在灵界,作用者与反作用者被称为生命或意愿。在那里,生命是活的力,意愿是活的能量或努力;平衡本身被称为自由。这种属灵的平衡或自由就发生并持续存在于从一边作用的良善与从另一边反作用的邪恶,或从一边作用的邪恶与从另一边反作用的良善之间。

对善人而言,平衡在作用的良善与反作用的邪恶之间;但对恶人而言,平衡则在作用的邪恶与反作用的良善之间。属灵的平衡就在良善与邪恶之间,因为人的整个生命都与良善和邪恶有关,意愿则是接受的容器。真理与虚假之间也有一种平衡,只是这种平衡取决于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真理与虚假之间的平衡就像光与暗之间的平衡,光、暗作用于植物王国成员的效果就取决于光、暗所含热、冷的量。光、暗本身没有任何效果,有效果的只是通过它们进行作用的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光、暗在冬天和在夏天是一样的。真理和虚假与光和暗的这种对比是基于它们的对应关系,因为真理对应于光,虚假对应于暗,热对应于爱之良善。事实上,属灵之光就是真理,属灵之暗就是虚假,属灵之热则是爱之良善。对此,可参看论述天堂的光与热的章节(126-140节)。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141

141.一切自由皆属

十、自由

141.一切自由皆属于爱,因为凡人所爱的,他都会自由地去行。因此,一切自由也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人所爱的,他也会去意愿。由于爱和意愿构成人的生命,所以自由也构成人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自由是什么,即:它是属于爱和意愿,因而属于人生命的东西。这就是为何人自由所行的,在他看来似乎来自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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