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888

888.“我是阿拉法

88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表叫他们知道,主是天地之神,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祂所造的,由祂的圣治掌管并照圣治成就。主是“阿拉法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初和终”,由此意味着一切事物都是祂所造的,并由祂掌管并成就,详情可参看前文(13,29-31,38,57,92节)。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点从祂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赐给祂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凡被造的,都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14)
显而易见,由祂所造或创造的一切事物都由祂的圣治来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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