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887

887.启21:6.

887.启21:6.“祂又对我说,都成了”表这是神性真理。“祂对我说”之所以表示这是神性的真理,是因为主第三次说“对我说”;还因为祂用现在时说“成了”;主第三次所说的,就是应当相信的,因为这是神性真理,如祂以现在时所说的也是如此;“三”表示直到终结的完整之物(505节);同样,当即将做一件事时,祂就会说“成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