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78

78.“也知道你不能

78.“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表他们不能容忍邪恶被称为良善,反之亦然,因为这违反教义的真理。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从下文明显可知。因为下句经文表示他们细察那些在教会中被称为良善与真理,实为邪恶与虚假的事。认识良善,知道它们是良善还是邪恶,这属乎教义,可归到教义的真理之列;而行善或作恶则属乎生活。故这论及那些首先关注教义的真理,而非生活的良善之人(73节)。“恶人”在灵义上不是指恶人,而是指邪恶本身,因为灵义是从人物那里抽象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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