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揭秘启示录 #73

73.“你要写信给以

73.“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表写给并涉及那些首先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之人。前面已说明(66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整体上的教会,该教会本身为一,只是照着接受程度而各异;这些多样性好比全身合而为一的各种肢体和器官,还好比王冠上的各种珠宝。正因如此,下文以“七个教会”来描述整个新教会及其多样性。至于“以弗所教会”表示那些首先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之人,这一点从写给该教会的那些事的灵义清楚可知。之所以写给该教会的“天使”,是因为一位天使就表示一个对应于这类人所组成的教会的天使社群(如65节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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