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0

SS60.那些基于假

SS60.那些基于假宗教的教义阅读圣言的人,尤其那些因关注自己的荣耀或世俗财富而利用圣言来证实这教义的人,情况恰恰相反。对他们来说,圣言的真理仿佛在夜间的阴影中,虚假则仿佛在白昼的光明中。他们读了真理,却不明白;若看见真理的影子,就会歪曲它。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他们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

这是因为除了人的自我和对虚假的确认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他瞎眼。人的自我就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衍生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对虚假的确认就是伪装光明的幽暗。这些人的光完全是属世的,他们的视觉就像那些在黑暗中看见幽灵之人的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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