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9

SS59.对于这些人

SS59.对于这些人,就是那些在阅读圣言时寻求启示的人,首先要做的就是从圣言的字义为自己获取教义,这样就能为自己进一步的前进点亮一盏灯。一旦获取教义,从而点亮一盏灯,他们就会在这灯之光中看见圣言。然而,那些没有为自己获取教义的人首先要进行调查,看看其他人所提供并被普遍接受的教义是否与圣言一致;他们赞同一致的,不赞同不一致的。他们以这种方式形成自己的教义,并通过自己的教义形成自己的信。但这种启示只发生在那些没有因世俗事务分心,从而能运用洞察力的人身上。这些人若热爱真理,因为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就会被主启示;凡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受真理指导的其他人都可以从他们那里学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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