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1

SS91.前面(51

(十)异端邪说有可能取自圣言的字义,但确认它们是真的,是会受到诅咒的

SS91.前面(51-52节)说明,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教义就像一盏明灯,能使我们看见纯正的真理。这是因为圣言完全是由对应构成的,这就是为何圣言里面有那么多真理的表象和非裸露的真理。其中许多适合属世人,甚至感官人理解,然而是以这种方式来理解的:简单人简单地理解,聪明人聪明地理解,智慧人智慧地理解。结果,在圣言中,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被包裹的真理,可能被当成了裸露真理;当被确认时,它们就变成了虚假。这就是那些自以为比谁都智慧的人所做的事,尽管他们并不智慧,因为智慧就是在确认某事之前,就看出它是不是真的,而不是随意去确认某种东西。这后一种事就是那些特别擅长证明,并且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的人所做的;而前一种事是那些热爱真理,并被它们打动,只因它们是真理,并把它们应用于生活的人所做的。这些人被主光照,并在真理之光中看见真理。而其他人被自己光照,在虚假之光中看见虚假。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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