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881.“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表新教会通过圣言与主结合。经上说约翰“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在此又说那城“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由此也明显看出“耶路撒冷”表示教会,他先看它如一座城,后看它如一位贞洁的新娘;代表性地看为城,属灵地看为贞洁的新娘,因而是以双重概念来看的,一个在另一个里面或之上;正如天使那样,他们看到、听到或读到圣言中的“城”时,以较低的思维概念理解为一座城,但以较高的思维概念则理解为教会的教义;若他们渴望并向主祈求,他们会看到后者如同一位童女,其美丽和衣着取决于教会的性质。我也蒙恩以这方式看到教会。
“预备好了”表示为她订婚而穿戴整齐,教会只通过圣言为她的订婚,后来为结合或婚姻而穿戴整齐;因这是结合或婚姻的唯一途径,因为圣言来自主、关乎主,因而就是主;正因如此,圣言还被称为“约”,而“约”表示属灵的结合;圣言也是为此目的而被赐下的。“丈夫”表示主,这一点从本章9-10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耶路撒冷”被称为“新妇,羔羊的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并且该婚姻如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参看797节)。由此明显可知,“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表示该教会通过圣言与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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