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9.(b)这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最好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灵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知道灵义,因为上面这一切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的知识教导白马表示什么,骑在马上的,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所戴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色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他们要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他们所要吃的君王、千夫长和其他人的肉又表示什么。从《白马》这本小书可以看出这些事物在灵义上表示什么,那里解释了它们,所以没有必要在此进一步解释。这本小书说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方面的主;祂那如火焰的眼睛、头上戴的冠冕、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圣言的灵义,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愿意揭示给的人(马太福音11:27)外,没有人能知道这灵义;还说明,祂那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它的字义,这层意义已经遭到暴行。显而易见,被如此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显而易见,它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灵义将要被打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位的话来表示,还由大筵席来表示,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都被邀请来赴这大筵席,并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和骑马者,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所有这些话都是空洞无意义的话,也没有灵和生命,除非它们里面有某种属灵之物,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一样。
283.十诫是圣言、因而是要建在以色列民族中的教会的第一个果实,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要性总结,由此产生神与人,并人与神的联结。因此,十诫如此神圣,以致再没有比它们更神圣的了。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十诫是最神圣的:耶和华自己,就是主,在众天使的陪伴下于火中降临西乃山,从那里大声宣告这些律法。百姓三天预备好自己去观看和聆听,并在山的四围定了界限,免得有人靠近而死,连祭司和长老都不许接近,只有摩西可以。神用手指将这些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当摩西第二次带着这两块石版下山时,他的面皮发光。后来这些石版被放在约柜中,约柜被安置在会幕的核心处,上面设有施恩座,施恩座上有金子打造的基路伯。会幕的这个核心,也就是约柜所在之处,被称为至圣所。幔子里边是约柜,外边置放了各种物体以代表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即:包金的桌子,桌子上摆有陈设饼,金香坛,有七个灯盏的金灯台,还有四围用捻的细麻和紫色、朱红色线所织的幔子。整个会幕的神圣完全是由于约柜中的律法,并无其它来源。
正是由于会幕因着约柜中的律法而具有的神圣,整个以色列民按吩咐照着各支派依次在会幕周围安营,并在它后面依次行进,那时,会幕上面日间有云柱,夜间有火柱。正是由于那律法的神圣和其中耶和华的临在,耶和华才在基路伯之间的施恩座上与摩西说话,约柜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亚伦若非献祭和烧香,不得入内,否则必死。也正是由于耶和华临在于律法之内和周围,奇迹才会通过含有律法的约柜而发生。如,约旦河的水被分开,只要约柜停在河中央,百姓就从干地过河;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大衮,就是非利士人的神,先是在约柜前仆倒,脸伏于地,后来他的头和两手在门槛上折断。伯示麦人因约柜的缘故,有数万人被击杀;乌撒因擅自触摸约柜而被杀。大卫献祭欢天喜地迎接约柜进锡安,后来所罗门迎接约柜进耶路撒冷的圣殿,并为约柜建了内殿,等等。由此清楚可知,十诫曾是以色列教会的至圣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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